索引号: | 002482373/2006-0166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06-09-11 | |
发布单位: | 省体育局 |
浙江省体育强省建设与“十一五” 体育发展规划纲要
(2006年9月11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06]54号)
为促进体育事业发展,加快体育强省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和《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纲。
一、重大意义和现实基础
(一)建设体育强省的重大意义。体育是社会发展与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加快体育发展、建设体育强省,是我省加快文化大省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增强人民体质、提高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是顺应现代体育发展趋势、应对国内外体育发展机遇和挑战、缩小与先进省市体育发展差距、增强我省体育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发展第三产业、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拉动经济增长和促进社会进步的需要。
(二)建设体育强省的现实基础。近几年来,我省体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群众体育迅猛发展,竞技体育实力增强,体育产业初具规模。目前全省体育人口已达到总人口的38.3%,共建有各级各类健身活动点24300多个,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80%。全省共有专业运动员780名,2001年—2004年奥运周期内,共获得世界冠军34个、亚洲冠军48个、全国冠军259.5个,特别是2004年雅典奥运会,我省取得了4金、1银、1铜和金牌数并列全国第三位的好成绩。2003年全省体育产业总产值达437.8亿元,增加值99.6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1%;2005年全省体育彩票总销售额达23.6亿元,居全国第二,省级体彩公益金达到2亿元。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不断加快,2003年底全省人均标准场地面积0.98平方米,比1995年增加了84.1%,省黄龙体育中心和各市县一批骨干体育场地设施逐步建成并投入使用。各级财政的体育投入稳步增长,2005年全省年人均体育经费支出为12.23元,省本级财政体育支出达到2.26亿元。体育教育和科研得到加强,全省已有体育类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310人,在校体育类本科生4400余人,体育类研究生210人。体育对外交流不断扩大,体育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以及体育政策法规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但是,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体育的消费需求相比,与体育先进省市和建设体育强省的要求相比,我省体育发展整体水平还不高,综合竞争力还不强。特别是体育事业投入仍然不足,农村体育和企业职工体育相对薄弱,体育市场体系和服务体系还不健全,体育场地设施难以满足群众健身和竞技训练的需求,竞技体育规模偏小、项目不全、基础薄弱,体育产业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体育体制和运行机制还未完全建立。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体育强省建设的任务十分迫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要求,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整体素质为根本目标,紧紧围绕提高体育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以实施“小康健身工程”、“奥运争光工程”和“体育产业培育发展工程”为主要任务,以加强政府推动、深化体制改革、强化科教支撑、加快法规完善为重要手段,促进我省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建成体育强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体育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服务,体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相协调的方针。 2、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努力提升群众体育发展水平。 3、坚持扩大规模与精品战略相结合,以强化基础为重点,努力增强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 4、坚持政府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拉动相结合,以市场需求拉动为重点,努力推动体育产业发展。 5、坚持城市与农村相结合,以农村为重点,努力加快体育事业发展。 6、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和法制保障为重点,加强体育科技发展和队伍建设,努力促进我省体育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10年,体育强省建设的主要目标是:
——群众体育:体育人口达到45%左右,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85%以上;国民体质监测成为制度,国民体质监测示范站点达到300个;建立全民运动会制度,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争取有1/3县(市、区)达到体育强县标准,1/3街道达到先进街道的标准,1/4乡镇达到体育强镇标准,省级青少年体育示范俱乐部达到100个,每千名体育锻炼者配备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竞技体育:奥运会金牌总数排位、年度贡献率和全运会位次稳定在全国前八位;优秀运动队规模达到1500人,业余训练后备人才队伍达到20000人;建立3个高水平的训练基地、1个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体育科研所、1个全国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进一步加强集训练、教育和科研于一体的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各市建有高水平体校;建立较完善的优秀运动队人才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
——体育产业:体育产业增加值在全省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明显提高;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体育用品制造业基地;构建“长三角体育圈”合作平台,形成较为活跃的体育休闲、竞赛表演业市场;建立省级体育集团;体育彩票年销售量稳定在全国前六位。
——其他指标:全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基本建成以杭州为中心的能承办全运会的场馆群,为承办全运会等综合性赛事创造条件;杭、甬、温、台、嘉五市具备承办省运会的场馆能力;形成以游泳、水上运动、田径、足球、篮球、排球和网球等一批能够承办国际赛事和职业联赛的单项特色体育场馆;公共场地设施开放率达到90 %以上;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体育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体育法规建设能基本满足全省体育事业发展需要。 到2020年基本形成群众体育综合指标领先、竞技体育竞争力居于前列、体育产业较为发达、体育科教水平先进、体育场地设施完备、体育法规基本健全、体育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协调的体育强省。
三、全面实施“小康健身工程”,着力提高群众体育发展水平
(一)认真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按照群众体育组织网络社会化、场地设施多样化、健身指导科学化、健身活动生活化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兴办相结合,全面实施“小康健身工程”。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等精神文明创评载体,大力开展体育强县、体育强镇创评活动。不断加大群众体育的工作力度,完善群众体育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切实丰富群众体育活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二)加快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建设,进一步增强体育健身的组织能力。加强各级体育总会组织建设,落实专职人员、办公经费和办公场所,鼓励建立行业体育协会。积极整合体育文化资源,加快城乡社区文体站(俱乐部)建设,配备专(兼)职文化体育干事,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体育社团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到2010年,争取有70%的城市社区和一批农村新型社区拥有1个以上体育俱乐部(文体站)或1个以上体育社团组织,并由政府出资为主,在每个中心镇建设一个文体站和大型活动室,在每个中心村建设一个活动场所。加快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严格培训、考核、审批制度,不断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素质和水平,扩大对全民健身科学指导的覆盖面。
(三)加快多层次健身设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加快改造和建设一批高品位、示范性的体育健身设施,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健身中心(或体育主题公园)、青少年户外活动营地等。各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重视公园等公共场地与健身设施的联建与组合,重视与已建竞赛体育场馆的资源整合与共享。各级体育部门每年要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兴建面向大众的诸如健身路径、跑步道等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设施,要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重视兴办和发展农村体育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备健身场地设施,方便群众就近、就地开展健身活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经营性体育场所。
(四)加快体育特色项目建设、创新活动载体,促进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通过体育特色乡镇、特色村和体育先进社区的创建,积极引导城市社区、乡镇、村开展丰富多彩的具有当地特色和优势的群众体育活动。挖掘和整理富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民间体育项目,采取区域联动、片区联动等新形式,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节假日体育休闲活动和全民健身月活动,丰富城乡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倡导在公务员队伍中开展工间操、广播操等日常体育锻炼活动,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开展职工体育活动,关注和维护特殊人群及社会困难群体的健身权益,积极为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创造条件。在坚持定期举行大学生运动会、农民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和民族运动会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全民运动会制度。积极申办2011年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
(五)加快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建设,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每个县(市、区)要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的城乡社区服务中心,配备必要的体质监测器材,设立国民体质监测站,定期开展体质测试活动。建立健全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和工作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民体质监测结果,把国民体质监测指标纳入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指标。
(六)重视和抓好学校体育,有效发挥学校体育的辐射作用。各级教育和体育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学校体育工作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并把学校体育列为提高学生素质的重要内容。加强各类学校特别是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场地建设和体育教师队伍建设,使之成为培养全民健身骨干队伍的基础训练基地,进一步扩大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促进城乡社区和家庭参与全民健身活动。
四、积极实施“奥运争光工程”,不断增强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
(一)认真贯彻国家新时期“奥运争光计划”。坚持“突出奥运、立足全运,以奥运带全运、全运促奥运”的竞技体育发展战略,把备战2008年北京奥运会作为提高竞技运动水平的重要契机,精心组织实施“奥运争光工程”,全面落实奥运会、亚运会和全运会夺金争分的目标任务,提升浙江竞技体育整体水平,为国、为省争得更多荣誉。
(二)逐步扩大竞技体育规模,提高全面参与竞争的综合实力。根据国家奥运战略部署和我省体育人才资源存量及其特点,优先发展奥运优势项目和具有浙江特长的“小、巧、灵、水”等项目。有计划地增加适合我省开展的竞技体育项目,适度扩大竞技体育的规模,提高竞技体育的竞争水平。
(三)调整优化项目结构,注重优势和潜在优势项目的发展。重点是要发展金牌多、影响大的田径、游泳和水上项目,扩大这些重点运动项目各个年龄段的优秀运动队规模,增补空缺单项,逐步形成项目的群体优势和梯队优势。做大做强田径、游泳、体操和水上等基础项目,争取有若干个项目的水平处于国际领先地位。
(四)着力打造国内先进的竞技体育训练基地,不断提高竞技体育的社会化程度。加快省萧山训练基地、千岛湖国家水上训练基地、长兴国际射击中心以及嘉兴国家残疾人训练基地的建设,改善竞技体育训练条件,形成以国家级、省级训练基地为主,训练场地齐全完备、训练设施先进一流、科研设备配套完整的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竞技体育训练基地群。积极争取国家训练基地和国家队训练落户浙江,争取更多的浙江运动员进入国家队。选择一些运动项目,通过激励政策,充分调动地方和高校、企业等社会力量的积极性,以省市联办、省队市办、省校联办和企业自办等多种形式,共建省优秀运动队。对球类等集体项目和群众基础较好、普及面较广的武术、拳击项目,要积极挖掘潜力,鼓励地方、企业、民办体校参与举办优秀运动队。
(五)实施奥运后备人才工程计划,建立层次不同、定位清晰、梯度衔接的后备人才队伍。加快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科学合理地调整全省青少年后备人才训练网络布局,逐步完善体育后备人才训练网络系统,并加强全省业余训练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创建工作,到2010年,力争建成13个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15个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坚持体教结合,鼓励有条件的重点中小学校承担省体育后备人才的布点培训任务,逐步形成多种训练形式、多种投入渠道并存的青少年后备人才训练网络。把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纳入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育范畴,建设“全省体育重点学校”。
五、大力实施“体育产业培育发展工程”,促进体育产业加快发展
(一)努力把体育产业培育为国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实施“体育产业培育发展工程”,研究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及其相应的促进政策,坚持以体为本、多元化发展、市场化运作,整合和优化配置体育场地资源,提高现有体育设施的利用率,以体育服务业为重点,拓展体育经营领域,引导和促进社会体育消费。制定危险性大、技术性强的体育经营项目的准入标准,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依法加强对体育市场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服务业,促进体育消费稳定增长。加强体育无形资产的开发和保护,加快健身娱乐、竞赛表演和体育消费品等行业发展,积极培育一批集运动、健身、娱乐、旅游、购物等于一体的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产业休闲中心,使体育休闲成为大众消费的新时尚,同时带动体育彩票、体育广告、体育文化产品和其他体育服务产品的消费。着力构建“长三角”体育休闲旅游和体育竞赛表演的合作平台,精心打造“环太湖体育圈”和浙东海上体育旅游线,丰富体育休闲旅游、竞赛表演市场。积极探索大型赛事运作模式,大力引进高水准的国际体育比赛,不断活跃各类职业体育俱乐部赛事,促进我省体育竞赛表演业的全面发展。
(三)进一步扩大规模,打造品牌,着力构建体育用品制造业基地。充分利用浙江体育用品制造业量大面广、基础雄厚的优势,继续加大对体育用品制造业的扶持力度,逐步建立以体育船艇、球类、服装等体育用品为主的体育产业区块。重视品牌建设,努力打造一批浙江自己的体育用品品牌,增强名品、精品和拳头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浙江体育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做大做强体育用品制造业。
(四)加快发展体育要素市场和中介组织。充分发挥我省民营资本充裕和体育产业基础较好的优势,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体育生产经营项目,促进体育产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发展体育人才、技术、信息等体育产业要素市场,鼓励发展体育行业协会、商会和体育经纪等中介机构,充分发挥各类体育中介组织在体育赛事、体育交流、体育市场拓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积极培育省级体育集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省黄龙体育中心为核心,合并重组相关产业的有关单位,以体为本,通过外扩内联,加强资源整合,组建省级体育集团。在抓好健身、竞赛、表演、娱乐和休闲等主业的同时,适度向商贸、旅游等相关行业拓展,带动全省体育产业的发展。
(六)努力拓展体育彩票业,促进体彩销售不断上新台阶。积极探索新的体育彩票发行模式,深入挖掘体育彩票的文化内涵,加强体育彩票与体育活动的紧密结合,继续扩大体育彩票发行规模。及时更新改造体育彩票发行的硬件设施,依法规范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确保体育彩票业的健康发展。
六、进一步加快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努力提高体育发展活力
(一)改革基层群众体育管理体制。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在“办体育”转向“管体育”的基础上,加快向服务型管理转变,切实承担起群众体育的宏观管理职能。体育事业单位、体育社团和中介组织等则要担负起群众体育的微观管理职能,负责具体事务,逐步建立由政府宏观调控、社团等组织具体操作、政府部门与社团组织紧密合作的基层群众体育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完善群众体育的激励机制,把群众体育开展情况列入文明城市、文明社区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要目标考核内容,在全省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
(二)改革竞技体育管理体制。以设立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为契机,建立寓教育、训练、科研为一体的集约化训练管理新模式,形成从优秀运动队到各级业余训练单位协调衔接、统筹管理的运动训练格局,并逐步建立起与相关院系并存的若干个集约型项目(项目群)管理中心。改革全省单项体育竞赛制度,鼓励民办体育学校、体育俱乐部单独组队参加全省各类单项体育比赛。加快推进体育职业化步伐。鼓励社会影响大、有市场潜力的运动队走职业化道路,鼓励和支持各种职业体育俱乐部、半职业体育俱乐部、专业运动队等基层竞技运动组织的发展。科学界定各类基层竞技运动组织的性质、功能、职责和权利,在激发和保证其组织活力的同时,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三)创新体育产业服务管理模式。改革体育产业投资体制,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以独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投资发展体育产业,参与建设体育场地设施和举办各类体育竞赛活动。鼓励和引导体育企业加快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企业文化创新,推动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不断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改进与完善财政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积极稳妥地推进体育事业单位改革。根据全省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进度,研究制定体育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方案,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优化人才和资源结构配置,增强自身活力;进一步完善体育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各类体育事业单位要增强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加快内部机制创新,对其中具有面向市场能力、可以产业化运作的部分,要从体育事业单位中剥离出来成立规范运行的体育企业。积极鼓励各级各类体育社团走实体化道路,进一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五)努力扩大体育领域的省际交流合作。进一步拓宽思路,“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不断加强跨地区、跨行业的体育交流与合作。特别是要积极开展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体育合作交流活动,学习兄弟省区市举办大型体育活动、发展体育产业、加强科学训练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加快建立与解放军有关部队以及西部等部分省区间的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充分利用他们雄厚的运动人才资源,联合培养竞技体育人才,促进优势互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七、不断加强体育科技和队伍建设,切实增强体育发展后劲
(一)整合体育科技资源,提高体育科技水平。充分发挥我省现有体育科研院所及高校的人才优势和科技条件,加强科研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加快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体育科研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强化科技工作必须面向实际、服务实践的政策导向,努力学习国内外先进体育科学技术和训练方法,及时掌握体育科研发展动态,利用现代信息资源和高新技术,对关键技术进行联合攻关,加快体育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体育科技发展水平。加强体育重点实验室建设,增强一线科技力量,逐步形成以运动项目为中心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服务体系,完善科研项目管理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提高体育科技服务能力。加强省体育科学研究所建设,充实科研人员力量,提高人员素质。紧紧围绕体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加强体育社会科学研究。
(二)积极探索体育教育发展新路,提升体育教育层次。加强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的建设,积极探索开放建院、合作办学的新路子。借助省内著名高校、中学,加强教体合作和资源整合,逐步形成教育和体育联办竞技体育的合作机制,加快培养各类高等体育人才。
(三)切实加快各类体育队伍建设。加强群众体育工作队伍建设,建立群众体育工作培训制度,不断提高群众体育干部队伍的素质和管理水平;逐步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质监测人员和其他群众体育技术骨干的培训基地,加强各类群众体育技术骨干队伍的培训,将其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序列,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加强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运动员、教练员选拔、引进制度和教练员任用考核制度,坚持学训结合,在重视运动员技能训练的同时,不断强化运动员的德、智教育和再就业教育;有计划地对教练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对业务能力较好、综合素质较高、事业心较强的优秀年轻教练员进行重点培养;完善全省裁判员的注册管理、培训考核、选派使用和表彰奖励等制度,加快培养具有在全国乃至国际体育竞赛活动中担任裁判工作能力的骨干裁判员。加快高素质体育产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体育产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和人才引进制度,努力造就一支懂经营、精业务、会管理的体育经营管理和体育经纪人队伍。大力培养体育公共管理人才,通过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学术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体育管理者的素质。
八、制定完善政策措施,不断加大体育的扶持和投入力度
(一)加大对公益性体育事业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加大对公益性体育事业的扶持力度。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监督管理,真正体现体育彩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加大体育彩票公益金对体育事业的投入。
(二)强化体育场馆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制定和完善体育场馆设施建设规划,注重与当地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将公益性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列入各级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竞赛性体育场馆设施的共建共享,严格按照《浙江省竞赛体育场馆设施建设规划(2005-2010年)》,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加强宏观调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场馆资源,防止重复建设,使体育场馆建设更加科学、规范、有序。
(三)不断优化体育发展的政策环境。通过政策引导,加快建立多元化、社会化的体育场馆建设投资体制和市场化的开放型运作机制,允许民间资本对体育场馆设施的投资采用公益性和商业性“捆绑式”的综合方式。完善体育产业扶持政策,支持企事业单位兴办面向社会的体育服务经营实体,对社会力量参与许可的体育产业经营,要减少审批环节,降低准入门槛。将“体育产业培育发展工程”纳入“文化产业促进工程”,重点扶持体育服务业十大示范企业和体育用品制造业十大示范企业,促进体育产业特别是体育服务业加快发展。鼓励社会对体育事业的捐赠和赞助。
九、加强体育宣传,提高浙江体育的影响力
(一)加强体育新闻宣传工作。结合“金牌文化”的打造,利用北京奥运的有利时机,大力宣传体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宣传体育改革发展的经验和成就,努力创造体育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完善体育新闻宣传工作机制,搭建有效信息平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体育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
(二)加强体育文化建设。充分挖掘体育的文化内涵,通过体育塑造积极健康的社会价值观和大众人生观,发挥体育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独特作用和功能,使体育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浙江精神”的有效载体。利用大型体育比赛活动,组织开展体育文化、奥林匹克文化的宣传、教育活动。支持开展体育集邮、体育美术、体育摄影等丰富多彩的体育文化活动。
(三)积极开展体育对外交流。以2008年北京奥运会、2007年世界女足锦标赛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等为契机,进一步拓宽国际体育交流的领域,促进我省体育的对外交流。办好浙江国际传统武术比赛和杭州国际马拉松比赛,吸引更多的国外优秀选手参赛,提高比赛水平;继续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体育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浙江体育的影响力。
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政府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强发展体育事业的责任感,树立全局意识,切实把体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纳入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任期考核目标。加快建立体育工作评估体系,加大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力度,加强督促检查。要重视和加强体育行政管理,根据体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调整充实必要的体育管理人员,切实肩负起本地区体育行政管理的责任。
(二)强化部门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各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教育部门要在抓好学校、学生经常性体育活动的同时,积极实施教体结合,办好各级青少年体育学校,共同培养更多的体育人才。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级工、青、妇组织和各级各类体育社团的积极作用,共同推进体育事业发展。
(三)加快地方性体育法规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和《浙江省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尽快制定出台危险性大体育经营项目的地方性标准。加强体育市场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体育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规范体育经营项目管理,维护体育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等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体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社会各类组织及公民的体育法制意识。
(四)建立和完善全省体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体系。各级政府及其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本纲要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当地体育发展“十一五”规划,以及相应的配套实施方案;省体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切实把体育强省建设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