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首批浙江省运动休闲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7 信息来源:浙江省体育局访问次数:


 

浙体法产〔2013〕15号
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进以运动休闲产业为龙头的体育产业快速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发展前景好、发展特色鲜明、辐射能力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运动休闲集聚区域。根据《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开展运动休闲基地创评活动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当地人民政府申报、省体育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决定命名淳安县、宁海县为首批浙江省运动休闲基地。
希望被命名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为“美丽中国”、“两富浙江”建设,为当地经济转型升级和我省体育产业特别是运动休闲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浙江省体育局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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