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373/2013-0403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3-03-05
发布单位: 省体育局

浙江省体育局2013年部门预算

2013-03-05 12:00 来源:浙江省体育局
字号:

  一、浙江省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体育行政(行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性、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2.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制定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

  3.负责全省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4.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工作,研究和平衡全省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5.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6.培育、发展体育产业,研究拟定体育产业和经营活动的政策,归口管理体育市场;制定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负责体育彩票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检查。

  7.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科研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体育干部和体育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8.管理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间以及与港澳台的体育合作与交流。

  9.负责全省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依法管理健身气功。

  10.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体育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长兴体育训练基地、浙江省黄龙体育中心、包玉刚游泳场、体坛报社、浙江省体育竞赛中心、浙江省体育局信息中心、浙江省对外体育交流中心等9家预算单位。

  二、浙江省体育局201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浙江省体育局2013年收入预算56,082.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44,460.18万元,占79.27%;专户资金380万元,占0.67%;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6,122万元,占10.92%;其他收入3,082万元,占5.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838.74万元,占1.5%;上年项目结转1,200万元,占2.14%。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浙江省体育局2013年支出预算54,882.92万元,结转下年1,20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68.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3,67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3.4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44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1.2万元,其他支出7,67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2,916.0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955.14万元,项目支出20,011.7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3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68.2万元,主要用于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33,459.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等9家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及日常运转,体育场馆基础设施修缮及设备购置,运动员训练、器材购置、体育竞赛、群众体育、体育交流与合作等其他体育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13.4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等9家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7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1,317.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等9家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10.3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等9家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7,670万元,主要是彩票公益金安排的用于落实《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公共体育事业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专户资金:指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指: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指体育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指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指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2013年3月5日

相关附件

201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