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在杭举行
发布日期:2014-12-05 信息来源:浙江日报访问次数:


       12月3日至4日,中共浙江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在杭州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省委委员70名,候补委员7名。
  省委常委会主持会议。省委书记夏宝龙讲话。省委副书记李强、王辉忠等出席会议。
  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听取和讨论了夏宝龙受省委常委会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夏宝龙就决定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以来省委常委会的工作。一致认为,一年来,省委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围绕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坚持稳中求进、改中求活、转中求好,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决策定力、执行定力,以改革统领发展全局,以“五水共治”倒逼转型升级,以改进作风提升精气神,在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上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新进展。
  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应有之义,是实现浙江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走在前列的担当之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开辟了治国理政新境界,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我们要坚决响应;八年来法治浙江建设的实践如火如荼,已经打下了非常扎实的基础,我们必须乘势而上;随着浙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与日俱增,我们要顺势而为;谱写浙江深化改革、科学发展新篇章需要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我们必须双轮驱动。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这一重大决策谋划好、部署好、落实好。
  全会认真总结过去八年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成功经验,提出了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全会提出,我省法治建设起步早、起点高、基础好。早在2006年,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决定提出,我省法治建设工作整体上要走在前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浙江有条件、也有责任继续走在前列。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总目标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继续走在前列。要认真落实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要求,全面提升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的法治化水平,到2020年,力争在六个方面走在前列:紧紧围绕依宪执政、依法执政,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上走在前列;紧紧围绕科学立法,在健全地方法规规章上走在前列;紧紧围绕严格执法,在建设法治政府上走在前列;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在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上走在前列;紧紧围绕全民守法,在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上走在前列;紧紧围绕法治人才保障,在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敢担当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上走在前列。
  全会强调,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是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既有顶层设计、又有末端治理,涉及方方面面,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必须精准发力,扭住“牛鼻子”,抓住关键处,对准靶心、点准穴位,做到精确制导、招招制胜。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提供根本保证。要坚持立法先行,着力健全具有浙江特色的法规规章。要增强执法的严肃性,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作用。要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增强全民守法观念,营造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社会氛围。
  全会强调,法律是全社会的规矩,纪律则是全党的规矩。把法治的理念落实到党内,就是既要坚持依法执政,也要坚持依规治党,使我们广大党员不仅依靠理想信念凝聚在一起,不仅依靠模范地遵守法律体现先进性,而且依靠严明纪律团结统一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而形成强大的战斗力和执行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的全面落实。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说一千道一万,归根到底就是照着规矩好好干。各地各部门要以最坚决、最认真、最老实的态度把守纪律的要求体现到抓落实上,以工作落实得好不好来检验纪律执行得到不到位。要以刚性执纪为保障,敢抓敢管、动真碰硬,切实担负起抓纪律促落实的重要责任,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法令严明,推动“两富”现代化浙江、“两美”浙江建设不断取得新胜利。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共同创造浙江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的新未来!
  不是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副省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浙江大学、省武警总队负责人,省纪委委员和各市纪委书记,各市、县(市、区)委书记和市、县(市、区)长,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部分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参加会议。在杭省属各单位副厅以上领导干部列席3日上午的大会,省级各民主党派、省工商联主要负责人应邀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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