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体育总会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体育社会团体实体化改革进程,增强体育社会团体自我发展能力,探索我省体育项目业余运动员管理体系建设,浙江省健美(操)协会研究制订了《浙江省街舞业余运动员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和《浙江省街舞业余运动员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浙江省街舞业余运动员等级评定办法(试行).docx 2.浙江省街舞业余运动员等级评定标准(试行).docx 浙江省体育总会秘书处 2020年8月6日 浙江省体育总会 2020年8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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