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壁垒 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百花齐放
发布日期:2020-09-22  11:50访问次数:作者:体坛报来源:浙江省体育局

“在雅加达亚运会上,中国代表团共取得132枚金牌,其中,温州运动员取得了10枚金牌。”温州体育局局长张志宏透露,包括体操“小花”罗欢、00后游泳小将郑枭境及两名足球运动员在内,共有4名运动员、3枚金牌可以纳入社会力量办体育范畴。

在竞技体育领域,运动员培养曾经都是实行“举国体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这样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模式逐渐遇到了瓶颈。地处东南一隅的温州,很早就开始探索社会力量办竞技体育之路,并逐渐摸索出自己的独门“点金术”。

让竞技体育走出体校

2006年,温州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温州体校与温州心桥学前教育集团(民办)的生源、师资、文化教学资源,合作创办“温州体校心桥体操艺术俱乐部”。公办体校+民办教育,如何壮大发展?关键词其实就是当下流行的词汇——融合。

俱乐部成立之初,保留温州体校在编教练员,在此基础上,心桥体操俱乐部利用自身机制灵活性优势,高薪引进人才,聘请国内外知名教练。而市体校无偿提供1900平方米的训练场馆和价值220万元的器材,心桥俱乐部则承担运营维护费用,并负责训练管理工作。

除此之外,心桥体操俱乐部学员一方面可接受市体校专业教练员提供的教学,另一方面可享受心桥旗下幼儿园优质的文化课教育资源,打消了社会各界对重体轻文的重重顾虑,极大提升了对学员家长的吸引力。

俱乐部成立以来,先后向国家队输送优秀运动员8人,向浙江省队输送200余人次,培养的人才共获得奥运冠军1次,世界冠军7次,亚运会冠军2次,全国冠军100余次,省运会冠军42次。温州体校心桥体操艺术俱乐部被评定为“浙江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新路子,成为温州社会力量办体育的标志之一。

“心桥”之火可以燎原

心桥模式的成功,不仅给出了样本,更让人看到了一条新的路子。温州打破以往单纯依靠各级体校的路径依赖,通过公私合办、民办公助、民间独资、体教结合等各种方式,实现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的双管齐下,形成社会力量办竞技体育的“温州模式”。

“泳士”许德道,投资600多万元请来“飞鱼”吕志武,创办了吕志武游泳俱乐部,目前在训选手超过200人;“武者”谢孝财,他创办的平阳育英体校是我省最早的民办学校之一,培养了张加泼、谢尚夫、郑裕蒿等一批世界、亚洲和全国冠军;“球探”赵兴华,一名草根基层教练员,从最初打游击似地带学生四处训练,到如今兴华羽毛球俱乐部在浙闽两地拥有16个教学点,向市、省、国家队等各个级别的体工队输送了不少优秀苗子。

根据统计,目前温州通过公私合办、民办公助、民间独资、体教结合等方式,探索形成了社会力量办竞技体育温州模式,全市择优确定153家社会体育训练机构作为后备人才训练基地,涉及22个项目,在训人数5890人,占全市总在训人数的66%,初步形成了体育系统、学校、社会三方融合培养体系,累计向省队输送102人。

政策扶持精准发力

虽然温州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起步较早,但在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试点落户之前,相关政策机制略显滞后。改革试点落户之后,温州体育部门打出一套精准发力的组合拳,推出一系列相关扶持政策机制,旨在打破体制束缚,探索多元化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模式。

试点期间,温州市体育局联合财政、人社、教育等部门出台了《温州市社会力量兴办竞技体育训练机构扶持暂行办法》《温州市社会力量兴办竞技体育训练机构星级认定办法》等政策,助力社会力量体育后备人才训练机构发展。市本级设立每年500万元社会竞技体育训练机构奖补资金,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赋予社会竞技体育训练机构教练员与体校等事业单位在职教练员同等权益,支持体校等事业单位在职教练员到社会竞技体训机构兼职;在运动员等级认定、参赛选拔、成绩奖励、培养输送等方面,实行一视同仁政策。此外,温州打破地区壁垒,在优先保证省队选拔基础上,逐步放宽限制,允许人才跨区域流动,增强社会培养体育人才的积极性。

在一系列政策扶持引导下,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社会竞技体训机构“如鱼得水”,开启乘风破浪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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