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373/2021-055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9-30
发布单位: 省体育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0-12  14:27来源: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教育厅于2021年9月30日印发《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体训〔2021〕268号),并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20年4月27日,中央深改委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20年8月31日,经国务院同意,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印发了《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省体育局和省教育厅共同起草形成了《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审议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2020年9月,省体育局和省教育厅成立工作专班,启动《实施意见》起草,多次赴省内市县和省外实地调研,召开体育、教育领域基层代表和专家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2021年4月,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后,先后征求了全省体育系统、教育系统和省级有关部门意见,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省体育局与省教育厅等省级有关部门进行了反复对接、沟通,经省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审议,形成《实施意见(审议稿)》。7月份,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意见(审议稿)》。9月份,省政府审核同意印发到各市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单位。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七部分28条。一是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主要包括提升学校体育课程质量,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丰富青少年体育活动,大力发展校园足球,优化学生体育评价机制,健全学校体育督导评价体系,加快体育高等院校及体育专业建设。二是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主要包括统筹安排青少年体育赛事,加强数字化改革牵引,发挥体育协会组织作用,健全赛事成绩评估奖励制度。三是大力建设体育特色学校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主要包括开展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支持高校建设高水平运动队,拓宽青少年运动员升学通道。四是深化体校改革。主要包括促进体校高质量发展,推进县级体校改革发展,全面提升青少年运动员综合素质,积极拓展体校办学功能,保障体校教师和教练员待遇。五是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作用。主要包括鼓励和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支持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学校体育工作。六是加强体育师资和教练员队伍建设。主要包括提升基层教练员业务能力,加强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建设,在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七是加强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建立体教融合发展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各项保障政策,加强体育宣传工作,建立考核督导机制。

四、主要特色亮点

一方面,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委的有关政策意见,吃透中央政策文件精神内涵;另一方面,结合浙江实际,特别是立足“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定位,提出有针对性、突破性和实质性的政策举措。主要有6个方面特点:

一是增加校内体育活动。在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的基础上,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小学每天增加1节户外活动课,列入校本课程计划。开展体育大课间、学生运动会、体育文化节等活动。指导学生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

二是打造体育特色校园。培育推广“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校园体育模式,形成富有区域特点的校园体育文化品牌。畅通体育特长学生升学渠道,建立小学、初中、高中项目“一条龙”体系,开展相同项目体育训练,组成对口升学单位,解决体育人才升学断档问题。

三是拓展校外体育活动渠道。调动家庭、社会的积极性,形成“家校社”共同支持体育教育的良好环境;整合教育、体育系统的青少年赛事,形成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大中小学竞赛体系,以赛促教、以赛促训,带动学校体育发展。

四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优势。针对学校体育师资专业力量不强的问题,由学校和体育社会组织双向选择合作,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学校体育教学服务、开展学校体育训练,承办各类体育赛事、开展各项培训服务。

五是突出数字化改革引领。推动体育场馆数字化、智能化,打通全省公共体育场馆和各类学校体育场馆数据平台。打造全省青少年体育赛事统一平台,构建跨体育和教育部门协同办赛机制。

六是拓宽人才培养渠道。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进入学校兼任、担任体育教师的渠道。在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


政策文件: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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