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上全运”浙江省轮滑选拔赛竞赛规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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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项目备战领导小组 二、执行承办单位 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三、承办单位 浙江省轮滑协会 嘉兴市体育局 海宁市人民政府 四、协办单位 嘉兴市轮滑协会 海宁市轮滑协会 海宁国际轮滑运动中心 五、支持单位 海宁市防灾减灾与应急救援协会 六、时间与地点 比赛时间:2021年5月21-22日 比赛地点:海宁国际轮滑运动中心 七、年龄分组及竞赛项目 (一)速度轮滑 1.年龄要求:参赛运动员须年满25周以上,50周岁以下(1971年5月1日(含)至1996年5月1日(不含)之间出生) 2.竞赛组别:男子组、女子组。 3.竞赛项目:500米争先赛、1000米计时赛、10000米积分淘汰赛。 (二)自由式轮滑 1.年龄要求:参赛运动员须年满25周以上,60周岁以下(1961年5月1日(含)至1996年5月1日(不含)之间出生) 2.竞赛组别:男子组、女子组。 3.竞赛项目:速度过桩 八、参赛单位 以各设区市为单位报名,每个设区市每个项目限报一支队伍。 九、参赛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3.运动员须年满25周岁(1996年5月1日前出生)。各项目根据本项目对运动员体能等因素的要求,出于安全考虑设置参赛年龄上限。 4.关于专业速度轮滑和自由式轮滑项目的运动员(包括退役运动员)不得参加本人专业项目的比赛。 专业速度轮滑运动员是指拥有(过)运动员编制且领取(过)中央或地方财政经费发放的运动员工资,并且参加过国家体育总局(及其职能部门)或中国轮滑协会主办(或代表中国参加过洲际及国际)的速度轮滑或者自由式轮滑项目比赛的现役或退役运动员,不能报名参加相应项目的比赛。 5.运动员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落户、就职1年以上)参加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赛事活动。长期居住地以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满1年)为依据。 6.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每名运动员最多可报二项,速度轮滑各组别运动员男、女各6名,自由式轮滑各组别运动员男、女各不限。 7.参赛运动员须办理赛事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有县(市、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检查证明。 8.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9.不接受个人参赛报名。 10.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赛,不得以任何形式代表其他队参赛,违者将取消比赛成绩。 十、竞赛规则 (一)速度轮滑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2013年《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并结合国际规则最新条款。 (二)自由式轮滑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2013自由式轮滑 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试行)》,结合国际轮滑联合会发布的2020竞赛规则补充内容进行。 2.比赛方式:速度过桩分个人计时赛和淘汰赛。个人计时赛比2轮,取最好成绩排名,前8名进入淘汰赛。淘汰赛最终决出前三。 十一、全运会队伍选拔要求 1.速度轮滑各组别项目前两名获得进入第十四届陕西全运会浙江省轮滑项目(速度轮滑)集训队资格,入选队员如有重复,由组委会综合考虑选手各单项成绩进行递补,省轮滑协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2.速度过桩男、女组前两名获得进入第十四届陕西全运会浙江省轮滑项目(自由式轮滑)集训队资格,统一参加训练及比赛,省轮滑协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3.根据浙江省参加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赛事项目的相关要求,浙江省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项目备战领导小组与省轮滑协会将成立联合专家组,根据入围选手资格审定及综合状态,最终选定选手代表浙江省参加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比赛轮滑项目并公示。 十二、报名报到 (一)报名: 各参赛队于2021年5月18日12:00前请将报名表电子稿以附件,标题为队名发送至电子邮箱:hnlx66@163.com,报名联系人:尚明森,18368371663。逾期不予受理。不符合报名表填写要求的报名表一律退回。 (二)报到: 1. 参赛人员于5月21日报到和适应场地。 2. 采用线上身份资料审核的方式,线上审核截止时间:5月18日17:00前,线上审核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拍照:二代身份证原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原件、体检检查证明原件、盖代表单位公章的纸质报名表、参赛保证书,将以上5份资料照片整理成一个文件夹并备注清楚代表队名称,领队姓名,电话,待全部资料齐全后在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hnlx66@163.com。所有原件照片必须清晰可见具体内容。 3.5月21日18:00--19:00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地点在海宁国际轮滑中心二楼会议室。 4. 未参加领队会议的队伍,取消比赛资格。 十三、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十四、仲裁委员、裁判长及裁判员由浙江省轮滑协会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五、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鉴于户外轮滑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制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和风险。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做好自身防中暑等安全工作。 十六、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根据承办地实际情况与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所有参赛人员需经核酸检测合格后参赛,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能参赛,具体要求以补充通知为准。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浙江省轮滑协会。 十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3.“我要上全运”浙江省轮滑选拔赛疫情防控安全承诺书.doc 浙江省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项目备战领导小组 2021年5月1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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