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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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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杨晨同志任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游泳系(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任职试用期一年; 王琳同志任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小球系(省小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任职试用期一年; 张宏同志任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综合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重竞技系(省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叶福明同志任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综合管理处副处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任旻鹏同志任省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任职试用期一年; 张焱同志任省智力运动管理中心五级职员; 史青春、洪明、孔超然、吴欣燕、汪杰、王振璋等6名同志提拔到相应岗位任职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同意按期转为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中共浙江省体育局党组 2022年4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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