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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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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的规定,浙江省体育局对2022年11月1日前制定的5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包括2020年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2020年8月1日至2022年11月1日期间我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主要内容 清理内容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方针政策,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经过反复的梳理和确认,并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6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 三、实施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解读部门及联系方式 解读部门:浙江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方式:0571—850612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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