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373/2023-002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浙体提〔2023〕32号 | 公开日期: | 2023-06-19 |
发布单位: | 省体育局 |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台69号建议的答复
孙清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台69号建议《关于做好普通退役运动员就业扶持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退役运动员曾经为国家、省市体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关心支持运动员退役后再就业,充分发挥退役运动员的优势,能够更好实现退役运动员的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我省十分重视退役运动员就业扶持工作,出台了一系列运动员保障政策和措施。
一、完善运动员退役后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相关政策
2009年,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等六厅局联合出台《关于印发〈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浙体人〔2009〕42号),明确各类体育事业单位招聘体育工作人员的,对取得优异成绩的退役运动员,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其它事业单位需招聘有体育特长的工作人员,由单位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考试科目与方式。对获得全省体育比赛前三名,全国、亚洲、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成绩的退役运动员,考试可采取面试等方式进行。各类教育事业单位招聘体育教师、体育教练员等体育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对取得优异成绩且具有教师资格(教练员资格)的退役运动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对其他具有教师资格(教练员资格)的退役运动员,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打通退役运动员进入学校从事体育教学的政策通道
退役运动员到中小学担任体育教师的呼声较高,特别是“双减”政策实施后,聘用符合条件的退役运动员到中小学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对于提升学生体育技能具有重要作用。2022年我局联合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等五厅局出台了《浙江省大中小学校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明确了在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高等院校增设专兼职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600人以上的公办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根据学校体育工作需要,原则上设置1个以上专兼职体育教练员岗位,鼓励民办学校从实际出发设置体育教练员岗位。”该实施意见的出台,为退役运动员到学校担任体育教练员进一步畅通了渠道。今年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落实此项政策,筹划开展面向全国的全省学校体育教练员集中招聘活动,计划招聘学校体育教练员30人以上。
三、制定各地市安置退役运动员的激励政策
调动各地市安置退役运动员的积极性,《浙江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中明确各市安置退役运动员计算金牌政策,在周期内,各市每安置一名退役运动员加计一枚省运会金牌。2018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全省11个设区市共安置退役运动员248名。
四、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联合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以“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为牵引,多层次开展面向退役运动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培训,包括健康管理师、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场馆管理员、游泳救生员、体育经纪人等职业(工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政策研究,进一步推进退役运动员保障工作的落实。
感谢您对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省体育局人事处张蓓蓓
联系电话:0571-85061759
邮 编:310004
浙江省体育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