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373/2025-000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3-24 |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体育局 |
浙江省2023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自评工作的通知》(体经字〔2024〕77号)要求,现将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体育事业专项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情况公开如下:
一、转移支付基本情况
2023年,浙江省体育局认真落实体育总局关于各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下达浙江省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6391万元,其中用于群众体育1466万元,青少年体育2325万元,重点项目(体育数字化改革先行区建设)2600万元。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资金管理情况
1.分配科学性:浙江省体育局在收到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后,资金下达至省级单位及各市、县(市、区)后,浙江省8个省级单位、10个市、80个县(市、区)将中央转移资金安排至体育事业发展项目,资金分配科学。
2.下达及时性:浙江省体育局在收到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后,在规定时间内下拨专项资金至各相关单位及各市、县(市、区),资金拨付及时。
3.拨付合规性:浙江省体育局通过《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文〔2023〕16号)下拨专项资金,拨付合规。
4.使用规范性:浙江省体育局严格按照《财政部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0〕69号)管理专项资金,实行因素法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专项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确保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5.执行准确性:市、县(市、区)在组织管理层面,为了保证执行准确性,均建立了明确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制,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到位要求。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各市、县(市、区)应对省级下达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持续跟踪。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浙江省体育局将资金下拨至各相关单位及各市、县(市、区),资金支出责任由各相关单位及各市、县(市、区)履行,履行情况良好。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浙江省体育局2023年度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实施“选星计划”“尖子计划”人才培养,做好杭州亚运会、巴黎奥运会备战工作;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完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2023年度人才培养培训数量达146人,资助后备力量培养单位数量8个;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教育,2023年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教育人数108987人,促进竞技体育全面发展,为体育强国建设贡献浙江力量。2023年度支持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246个,支持赛事活动1178场次,参加赛事活动1290648人次,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为建设体育现代化强省,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体育力量。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浙江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主要有产出、效益、满意度三类一级指标,共涉及数量指标(细化三级指标10条)、质量指标(细化三级指标3条)、时效指标(细化三级指标1条)、社会效益(细化三级指标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细化三级指标1条)。其中全民健身大会组织参赛队伍计划完成10个,实际完成0个(未完成原因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通知,原定于2023年举办的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会将于2024年上半年启动),其余指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
三、绩效自评结论
综合分析,总体绩效完成情况较好,各项绩效指标基本能按既定目标的合理区间内完成,部分超额完成绩效目标。本次评价采取百分制评分,综合评价得分为95.32分,评价等级为“优”。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中央集中体育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次自评结果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