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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术项目国家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的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5-24    
 
  

2007年第三期)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及《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我站拟开展武术项目国家职业技能资格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鉴定对象及等级

(一)            高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1、凡2005年、2006年、2007年获得由中国武术协会;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武术协会、浙江省对外交流中心主办或承办的国际国内比赛,拳、械两项均获第一名,同时两项总分达17.50分以上者;

2、获得传统武术特级教练资格证书者;

3、获一级教练员(竞技体育)资格证书者;

4、获健将级运动员称号者及全国三大赛前三名、亚洲三大赛前六名、世界杯赛前八名的退役运动员;

5、传统武术七级以上技术级位资格及中国武术七段位以上称号者。

(二)中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1、凡2005年、2006年、2007年获得由中国武术协会;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武术协会、浙江省对外交流中心主办或承办的国际国内比赛,拳、械两项均获第一名,同时两项总分达16分以上者;

2、获得传统武术一级教练资格证书者;

3、获二、三级教练员(竞技体育)资格证书者;

4、获一级运动员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5、传统武术六级以上技术级位资格及中国武术五段位以上称号者。

(三)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1、凡2005年、2006年、2007年获得由中国武术协会;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武术协会、浙江省对外交流中心主办或承办的国际国内比赛,拳、械任一项第一名,同时得分达8分以上者;

2、获得传统武术二级教练资格证书者;

3、获二级运动员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5、传统武术四级以上技术级位资格及中国武术四段位以上称号者。

二、鉴定办法

免专项技能考核,只参加公共理论考核,经鉴定合格者颁发相应的国

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        鉴定时间及地点

考核鉴定时间:2007610日。

考核鉴定地点:杭州临安市三千客大酒店。

四、报名时间:截止2007528日。

五、报名地点:

浙江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浙江体育大厦7007室,杭州体育场路212)

 六、指定参考教材

(一)《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培训教材(初级)

(二)《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培训教材(中高级)

七、收费标准:

(一)初级:资格认定及鉴定费120元;证书工本费35元。

(二)中级:资格认定及鉴定费180元;证书工本费35元。

(三)高级:资格认定及鉴定费250元;证书工本费35元。

八、其他有关事项:

凡报名参加鉴定的人员需填写《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见附件一),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原等级证书复印件;身体健康证明、二寸彩色蓝底免冠同底照片3张。

联系人:蔡小江   电话:0571-85060750

 

 

                                  00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浙江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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