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运动员等级审批
受理机构 浙江省体育局训练竞赛处
 
[联系人] 王振彰、庄晓鹏、林辉
[联系方法] 0571—85061824、85062139
服务对象 公民
项目类型 认可
办理期限 10日
收费情况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育》、《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受理条件 (一)各个系统和各级组织所举办的运动会,凡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运动竞赛规则,有项目一级以上裁判员主持裁判工作,并签字证明;

(二)运动成绩达到《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项目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办理流程 (一)本人向所属单位申请,由所属单位向省体育局呈报正式申请文件;

(二)审批时间:每年度6月15日前及12月15日前各一次。

(三)由省体育局向有关申报单位寄发一级运动员证书和证章。

材料明细

(一)本人填写“运动员技术等级申请表”一式2份,交小2寸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3张,并附一级以上裁判员签字的成绩证明单;

(二)申请表须经本人所属单位盖章;

(三)必须在本年度内办理申请手续,超过本年度的不予审批。

监管措施 (一)省体育局监督一级运动员申报材料,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二)审批结果由省体育局文件形式向各有关单位下发通知公布名单;(三)浙江省体育局网上公布;

(四)受理投诉途径及方式。

1、受理投诉处室:省体育局监察室、电话:85155655;训练竞赛处、电话:85154891。

2、著名书面投诉。

3、接受投诉后20天内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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