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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体群[2008]121号
各市体育局、体育总会及有关单位:
为了推动我省龙舟运动的开展和教练员、裁判员技术水平的提高,经研究,决定于4月中旬在龙游县举办全省龙舟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4月22—24日在龙游县举办。
二、内 容
(一)讲解龙舟运动项目的发展趋势;
(二)讲解龙舟训练和比赛的技战术;
(三)讲解龙舟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四)临场实习;
(五)晋升一级裁判理论、临场考核。
二、授课老师
李桐(龙舟国际级裁判、中国龙舟运动协会裁委会委员)
李冰(东北电力大学副教授,东北电力大学龙舟队主教练)
三、培训学员条件
(一)热爱龙舟教练、裁判工作,作风正派,事业心强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培训班;
(二)报考晋升一级裁判的学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龙舟裁判事业,作风正派,事业心强,从事本项目裁判工作2年以上的二级裁判员;
2、必须由单位推荐,并填写《等级裁判员申请表》,加盖市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体协公章,否则不予晋升级别。
四、报名、报到:
(一)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请于4月15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报寄浙江省体育局群体处和龙游县体育局;
(二)各单位推荐参加晋升一级裁判的学员,请于4月15日前将《等级裁判员申请表》(可在省体育局网站下载)一式两份、本人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及报名单报寄浙江省体育局群体处;
(三)本次培训班委托龙游县体育局承办。参加培训人员于4月22
日上午到龙都大酒店(地址:龙游太平东路171号)报到,下午2点正式上课。
五、经费:
(一)授课老师的旅差费、食宿费、授课费由省体育局负责。
(二)参加培训的学员往返旅差费和食宿费由派出单位或本人负责,每人每天自缴食宿费120元,晋升一级裁判员的学员还需缴纳资料费每人100元。
六、联系方式:
省体育局
联系人:陈剑影,电话/传真:0571—85061939
龙游县体育局
联系人:徐嘉龙,电话:0570—7110070,传真:7022440,手机;13587033358;胡炜鹏,电话:0570—7029991,手机:13857038450
龙都大酒店
联系人:王小琴,0571—7016888,13106068829
地址:龙游太平东路171号
附件:全省龙舟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报名表
二○○八年四月三日
主题词:体育 培训 通知
抄送:中国龙舟运动协会。
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
2008年4月3日印发
附件:
全省龙舟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报名表
注:请于4月15日前将报名单报寄浙江省体育局群体处和龙游县体育局。
省体育局:电话/传真:0571—85061939。
龙游县体育局:传真:0570—7022440电话:0570—7029991
单位盖章:
二○○八年四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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