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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体群[2008]160号
各市体育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群众性台球运动的开展,为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为促进体育强镇(乡)台球爱好者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经研究,决定于6月25日至28日在宁波市举行浙江省第三届体育强镇(乡)台球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2008年6月25日至28日在宁波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宁波市体育竞赛中心。
四、比赛项目:美式(普尔8球)三人团体、个人。
五、参赛资格:
(一)2007年被命名为“浙江省体育强镇(乡)”的镇(乡)可报名参赛。
(二)运动员必须持有所代表镇(乡)工作或居住的相关证明(身份证和工作单位证明)方可参赛,运动员参赛时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凭“身份证”上场比赛。
(三)凡运动员违反参赛资格要求参加比赛的,组委会将取消其比赛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罚。
六、参赛人员:
(一)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可报三队,其他市均可二队参赛。
(二)各市总领队(市体育局群体处处长)1名,各代表队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3名。
(三)个人赛每队限报2名。
七、竞赛办法:
(一)团体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预赛采用分组循环赛,具体分组及小组录取名次视报名情况另定。第二阶段决赛采用淘汰赛(前十二名附加赛),决出前十二名。
(二)团体赛每场比赛采用三人五单打(前2人交叉二场,第三人一场),五局三胜制,上场对抗队员采用一局决胜制。
(三)个人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前十二名附加赛),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冠亚军决赛七局四胜制。
(四)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台球竞赛规则》。
(五)运动员必须按台球比赛规则规定统一着装。
八、录取名次:团体赛、个人赛均录取前十二名给予奖励。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各代表队应将报名表(见附件)于6月16日前分别报寄省体育局群体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邮编:310004;联系电话:0571—85061752;传真:85164659;联系人:虞超英)和宁波市体育竞赛中心(地址:宁波市迎凤街25号9楼,邮编:315010,电话:0574-87304300,传真:0574-87311119,联系人:朱波,13857400555),报名单必须按组委会统一下发的报名表,以打印形式填报,经所属镇(乡)审查加盖公章,并由市体育局盖章后方为有效,统一上报,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以邮戳日期为准),按弃权论。
(二)各参赛队必须于2008年6月25日上午12:00之前到赛区报到,下午14:30召开组委会会议及裁判长、教练联席会议,并进行抽签。晚上19点开始正式比赛。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成员由省体育局派出。正、副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省体育局选派,其余由承办单位聘请。
十一、经费:
(一)每队应交纳报名参赛费600元,用于大会的各项竞赛开支。
(二)各参赛队的一切费用均自理。每人每天自交食宿费160元,超编每人每天食宿费200元。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补发通知。
附件:浙江省首届体育强镇(乡)台球比赛报名表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群众体育 比赛 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
2008年5月23日印发
附件:
浙江省首届体育强镇(乡)台球比赛报名表
代表队名称(盖章):
联系人: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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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职务 |
团体赛 |
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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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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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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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动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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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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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相应栏目上打“√”
市体育局(盖章):
200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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