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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日期地点
2008年6月4日至8日在杭州举行。
二、参赛单位
浙江辖区各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及相关单位。
三、竞赛项目
混合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
四、参加办法:
以企业为单位,每单位限报1个队。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7名(男5,女2)。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国际羽联公布新的21分制计分规则;
(二)团体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成A、B二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交叉赛A、B组的第1、2名决1—4名,3、4名决5—8名;
(三)
团体赛由五场比赛组成,顺序为第一单打、第一双打、第二单打、第二双打、第三单打,采用五场三胜制,一名运动员在每场比赛中只允许出场一次单打和一次双打;
(四)男、女单打比赛均采用单淘汰加附加赛制;
(五) 比赛采用每局21分,每球得分制,三局二胜制。
(六)团体赛运动员出场顺序采用任意排名的方法,按规定填写出场顺序表一式三份由教练员签名后,于赛前20分钟将递交裁判长,经审查合格后交双方。出场顺序表一经交换一律不准更改;
(七)各单位报名时应按运动员技术水平高低进行排列,以便抽签编排;
(八)比赛用球:待定。
六、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是居住在浙江省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浙江工作并在浙江省境内临时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外籍人员(专业运动员、参加全国职业俱乐部比赛的运动员均不能参赛);
(二)运动员的代表资格以人事从属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为依据,必须是所在公司或企业的员工,并在本单位工作半年以上(含半年),办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外籍人员凭与所在公司或企业签订的有效合同和本人护照;
(三)参赛运动员须提供医务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合格证明。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方法
比赛均录取前十二名,给予奖励。并按13、11、10、9、8、7、6、5、4、3、2、1分别计入各代表团总分。
八、报名与报到
(一)请于2008年4月10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寄浙江省体育总会秘书处和浙江上市公司协会秘书处,E-mail:
tizmsc_styj@zj.gov.cn 和 lauren916@tom.com。报名表应按要求逐项详细填写,经各公司审查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逾期报名视为自动放弃(以邮戳日期为准)。各参赛单位可报替补队员2名;
(二)各项目参赛队在本项目比赛前一天报到,报到时必须确认正式比赛的运动员,取消替补运动员名额。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与所属公司或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运动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医务部门出具的运动员健康证明;
(三)浙江省首届上市公司运动会组委会为参赛运动员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请参赛人员在报名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经费
(一)各参赛队经费自理,运动会组委会提供食宿等相关事宜联系服务。
(二)每队需交报名费2000元,用于竞赛开支。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委员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