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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浙江省少年儿童艺术体操锦标赛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
2008年浙江省少年儿童艺术体操锦标赛比赛将于7月17日至19日在嘉兴市举行,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经主办单位同意,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
(一)各代表队于7月15日上午12时前到嘉兴市少体校报到,地址:嘉兴市吉杨路557号(汽车西站向西约200米,阳光大酒店旁)。联系人:邱萍;电话:0573-82191201,13396739926。
(二)裁判员于7月15日上午12时前到嘉兴市白云假日酒店报到,地址:嘉兴市吉杨路288号。联系人:边菊妹;电话:0573-82988861。
二、报到要求
各代表队报到时交验省体育局颁发的第十三届省运会参赛证或2007、2008有效运动员注册证、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学习成绩证明、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30天内体检表(一人一份)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上述证明材料不全者不得参赛,且一切经费自理。
三、经费
按“2008年浙江省青少年比赛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执行。各代表队报到时每人每天自缴伙食费15元,超编(自费)人员每人每天自缴食宿费150元。
四、其他
(一)根据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总规程中参赛办法第五条款的规定,即只有在2007年至2009年期间参加过省运会所报项目省级指定赛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必须两次的运动员方有资格参加省运会比赛。经省体育局同意,参加本次比赛的个人项目可增报2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200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者运动员参赛;集体项目可增报2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运动员参赛,如未注册和超编的运动员参加测验,费用自理。
(二)参加通等级的运动员,报到时必须交验学生证、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30天内体检表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上述证明材料不全者不得参赛,所需参赛费用自理,并缴纳报名费每人200元。
(三)本次比赛代表队食宿安排在嘉兴市少体校,请各单位参赛人员自带洗漱用品。
嘉兴市体育局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