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373/2011-0166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1-10-28 | |
发布单位: | 省体育局 |
浙江省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体育事业,建设体育强省,推动“长三角”地区体育率先发展,提升浙江体育综合水平和竞争力,是推进浙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共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依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和我省体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省级“十二五”专项规划之一,是“十二五”时期全省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现实基础与发展环境
(一)“十一五”发展的成就
一是群众体育加快发展。群众体育加速普及,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以体育“创强争先”为抓手,截至2010年,创建体育强县(市、区)35个,体育强镇(乡)713个。大力实施全民健身工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全省总人口的31.1%,每千名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有5.8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建成省、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四级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基本覆盖城乡地区。基层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成功举办浙江省首届体育大会,并在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上取得优异成绩。青少年体育工作不断加强,“学生阳光体育活动”有效推进,在全国首开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进学校先河。老年人体育组织形成网络,老年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不断增加,体育健身活动成为老年人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体育基础设施大幅改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加快向社会开放,农村体育设施条件呈现崭新面貌。截至2010年,建成国家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基地)6个,省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广场(体育主题公园)15个,小康体育村近2万个。积极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建设,全省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体系逐步形成。
二是竞技体育实力提升。竞技体育水平明显提高,竞技体育运动取得新佳绩。2006年至2010年,共获得世界冠军48个、亚洲冠军86个、全国冠军402个,荣获国家奥运会贡献奖和亚运会贡献奖各一次、竞技体育贡献奖两次。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获得2枚金牌,保持了我国恢复参加奥运会以来我省届届都有金牌的殊荣。广州第16届亚运会上共获得26金10银7铜,创历史最好成绩。第十一届全运会上获得68枚奖牌和1515分,分列奖牌榜第七位和总分榜第八位。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全省优秀运动员编制达到1051人,业余训练后备人才队伍布局达到20000人。以建立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为标志的竞技体育院校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省队市(社会)办、“体教结合”、联合办赛的规范化运作效果初显,纵向到底的业余训练网络体系进一步加强。训练基地硬件水平大幅提升,先后投入10亿余元,建设国内一流的萧山、千岛湖、长兴等训练基地。分别在台州、嘉兴成功举办第十三届、第十四届省运会。
三是体育产业蓬勃兴起。2008年我省体育产业总产出589.67亿元,增加值161.28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为0.75%,居全国前列。体育产业市场培育初见成效,体育经纪人、健身教练、救生员等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逐渐形成。休闲产业逐渐兴起,富阳市积极打造运动休闲之城,成为国家级基地,宁海、安吉和平湖等地运动休闲项目建设呈现良好态势。职业化体育俱乐部渐趋成熟。民营企业每年投资体育职业运动队和职业联赛已超1.3亿元,北仑中国女排主场、宁波八一篮球主场等品牌赛事综合效应进一步显现。2006—2010年,全省举办国际性赛事105个、全国性赛事268个、省级赛事514个,体育竞赛的影响力不断扩大。体育彩票年销量稳步递增,五年体育彩票累计销售206.99亿元,获取公益金64.79亿元,位居全国前列。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迅速推进,2009年底,标准体育场地21314个,体育场地占地面积7648万平方米,体育设施建筑面积351万平方米,可承担全国性以上大型比赛的体育场馆超过130个。
四是保障体系日臻完善。体育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相继出台了《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和《浙江省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迅速推进。竞技体育“训—科—医”联合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科研医务队伍数量逐步增加,机构建设不断加强。运动队伙食标准得到改善,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经济补偿标准大幅度提高,为运动员退役安置创造更好环境。体育宣传力度持续加大,全省各类主要媒体均设立体育专栏,体育报道数量大幅增加,《体坛报》在提升办报水平及增强市场辐射力和社会影响力方面取得实效。体育对外交流日益频繁,交往国家、层次、范围、规模等不断扩大和深化。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和体育行风建设,体育队伍建设得到有效推进。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按照社会经济发展和体育强省建设的目标要求,目前,浙江体育事业发展依然存在一些素质性、结构性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尚未建成充分满足群众体育需要的体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尚未充分履行,体育场馆数量有待增加、开放服务质量有待提升。二是竞技体育项目覆盖面不够宽,优势项目厚度不够;训练及管理科学化水平不高,体育科研服务竞技体育的能力未得到充分发挥;体育科研和业余训练经费投入不足,省内高校体育科研资源整合不够;人才资源缺乏,运动员后备力量不足与现有运动员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不高问题并存;运动员收入、奖励以及退役安置等保障体系有待加快优化。三是体育产业竞争力不强,我省体育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还较低,体育产业结构的合理性还有待改善。体育服务业比重偏低,企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竞争力不强的状况还较突出。制约体育产业发展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
(三)“十二五”面临的机遇
“十二五”期间,浙江体育事业发展面临重大机遇。国家体育强国战略深入实施,浙江体育强省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长三角”地区率先发展,浙江体育事业发展战略目标更加明确;我省“十二五”期间更加重视社会事业发展、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战略部署,更加注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新阶段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和广阔空间;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海洋体育工作成为今后浙江体育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快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以及人民群众收入的稳步增长,使广大群众对体育的需求日趋多样;竞技体育巨大的社会功能和综合效应受到高度重视,体育与经济的结合更加密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为我省体育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浙江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体育事业法规政策不断完善。综合判断当前形势,我省体育事业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现实挑战。必须进一步增强推进浙江体育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促进浙江群众体育全面繁荣、竞技水平显著提升、体育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开创具有浙江特点的体育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扎实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以推动浙江体育科学发展为主题、浙江体育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浙江体育强省建设和现代化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素质和生活质量,加强体育文化和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和实施奥运战略、全运战略,不断提升竞技体育总体实力和水平,培育具有浙江特色的运动休闲和娱乐新兴产业,做大做强体育用品业,加快体育场馆建设,强化体育科教和人才支撑,提高体育参与社会管理水平,加强交流合作,促进我省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十二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突出以下基本原则:
——科学强体。科学发展是时代的主题,是我们一切工作的行动指南。要牢牢把握科学发展的精神实质,从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背景出发,认真研究分析体育事业发展的新趋势、新任务,深刻研究把握体育事业发展的自身特点与内在规律,坚持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体育在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及对外交往中的综合功能和独特作用,不断提高体育服务人的全面发展和改善民生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体育事业的分区规划、分类指导、梯度推进、特色发展和均衡发展,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奥运项目与非奥项目、新兴体育与传统体育以及地区、城乡之间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民生优体。加强和改善民生系国之所重,是今后一个时期各级体育部门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出发,进一步发挥体育部门社会管理的职能,把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作为体育事业发展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以促进全省人民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为根本准绳,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促进体育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加快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渠道、多途径、多层次地开展全民体育活动。培育群众养成终身体育的意识、兴趣、习惯和能力,形成分阶段、分层次、分类别的新型大体育体系,全社会形成持续健身、终身健康、快乐生活的体育风尚。
——改革促体。改革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永葆生机活力的动力源泉,是各项工作攻坚克难的重要保证。今后五年是我省体育部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资源要素等优化重组,推动体育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坚持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加强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化解体育发展突出矛盾,推进体育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创新,促进体育发展从行政指挥型向社会自主型转变,明确政府体育公共服务的投入主体地位,不断加大体育财政性经费的投入比例,积极鼓励民间资金有序投入,探索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体育现代化之路。
——科教兴体。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主动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化的趋势,更加重视科技、教育、人才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决定性、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使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实践的轨道上来。优化体育科技和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力促进各项体育工作和科技有机结合,全面实施群众体育科学健身,竞技体育科学训练,努力提升体育产业的科技含量和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体育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作用和功能,让体育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和创造者,成为时代精神的倡导者和先行者。
——依法治体。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体育行政部门通过法治手段加强对社会事务的管理已经并将进一步成为执政方式、领导方式、管理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体育行政部门要把握这种趋势,推动这种转变,通过建立健全地方性体育法规、深入开展体育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贯彻执行体育法律法规等各种措施,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加强体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体育行政执法水平,加快体育标准化进程,依照法律法规有效促进体育事业拓展,将体育事业发展全面纳入依法行政、依法治体的轨道,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体取得新实效,为体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浙江体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根据浙江省现代化建设进程,力争到2015年体育整体水平居国内前列,为2020年率先实现体育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群众体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体系基本形成。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全省总人口的35%以上,城乡居民(不包括在校学生)国民体质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人均拥有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
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制定出台《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强化体育部门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提高全民健身意识,构建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突出发展农村体育、职工体育和老年人体育。完善社区体育组织网络,加快体育社团发展,大力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体育项目教练员和裁判员等基层体育骨干培训,每年新增体育骨干1.2万名以上。大力推进学校阳光体育运动,注重幼儿体育普及,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推进体育强市、强县(市、区)、强镇(乡)建设,到2015年,争取全省3个市和三分之二以上的县(市、区)达到体育强市、强县标准,60%以上的街道、乡镇达到体育先进街道、强镇标准,全面普及小康体育村(社区),实现城市社区、行政村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公共体育设施基本实现全部开放。健全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完善省级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中心,关注公民亚健康问题,提高公民科学锻炼能力。
——竞技体育稳步发展,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全面提升。重点突出、分层推进,优势项目保持稳定,部分弱势项目迅速改进,省域间竞技体育竞争力排位有所上升。深入实施奥运战略,继续保持届届奥运会有金牌的殊荣,伦敦奥运会金牌总数全国排位超过2008年北京奥运会,年总贡献率全国排位进入前10名。辽宁全运会金牌数、奖牌数和总分3项指标位次稳定在全国前10位,其中有两项指标进入全国前8位。
加快形成以人为本、以科技为支撑的现代竞技体育发展格局。新建10个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15个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100个省级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优秀运动员编制达到1500人,在训运动员人数稳定在2000人左右,业余训练后备人才队伍稳定在20000人以上。实施教练员知识结构重建工程,争取国家级教练比例提升到10%,总数达到25—30名。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体育科研医务队伍。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竞技体育人才院校化管理和培养的新模式。
——体育产业持续壮大,稳步形成体系完备、效能显著的现代体育产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包括健身娱乐、运动休闲、体育竞赛表演、体育用品制造和销售、体育科技咨询、体育彩票销售等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体育市场和产业体系。至“十二五”期末,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0.9%以上,体育产业就业人数超过35万。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在全省打造2个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8个富有特色的省级先进体育用品制造业集聚区和5个省级运动休闲基地,基本形成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集群。新兴业态培育成效明显,体育服务业在整个体育产业中的比重达到40%以上,形成完善的统计制度和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我省体育彩票年发行额在50亿元以上,排名保持在全国前6位。
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不断推进海洋体育建设,明确浙江省海洋体育发展目标、发展布局和发展重点,提出推进海洋体育发展的战略举措。
三、主要任务与重要举措
(一)群众体育全民参与
一是认真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和《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进一步强化政府体育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促进人民身心健康,大力推进覆盖城乡、较为完善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公民参加全民健身的权利。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的评估。
二是完善全民运动会制度,大力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以全民健身日和全民健身月为重要载体,通过各类人群运动会和片区联动、区域联动、全民健身展示、群众体育节等形式,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推动群众体育的普及和活跃。结合浙江优越的山水自然资源和丰富的海洋资源,促进体育健身与旅游、休闲、娱乐等的紧密结合,构建浙中地区钱江水系和京杭运河体育带、浙西地区山地特色体育休闲基地,启动浙东南地区海洋体育健身区,完善浙北地区环太湖全民健身圈。承办好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举办第二届浙江省体育大会、浙江省海洋体育运动会、浙江省体育社团运动会、浙江省妇女儿童运动会等群众性体育赛事。
三是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配合教育部门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继续加强体育教学,有效开展田径、游泳等学校体育基础大项和篮球、足球、乒乓球等联赛,举办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会,丰富广大青少年学生的课外体育活动,夯实体育项目的基础。通过省级、市级体育特色学校的创优评比,推动体育特色学校建设,努力实现体育特色学校建设的“优质化”和“均衡化”。继续开展“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抓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
四是加快各类体育设施建设,努力提高体育设施开放率。重视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在全省建成一批面向广大群众、适合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全民健身中心,重点扶持省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积极推动乡镇(街道)全民健身中心、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与文化活动中心相结合)、体育休闲公园等建设。继续实施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大力推进小康体育村建设,不断加大农村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实现体育设施建设的城乡均等化。加快推进宁波、温州、湖州、绍兴等地大型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做好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体育设施改建任务。注重大型体育场馆建设质量,提高抗震防灾等级。积极探索各类体育设施运营维护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各类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通过建立和完善经费补偿、体育设施责任保险等制度,不断提高学校等社会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到2015年,全省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率达到70%以上。
五是加快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建设,增强全民健身的组织能力。充分发挥各级体育总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加强各级各类体育社团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星级职工体育俱乐部、农村体育俱乐部、休闲体育俱乐部、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等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建设。到2015年,所有城市社区和农村新型社区拥有1个以上体育社团或体育俱乐部等群众体育组织,85%以上的行政村建有一支以上的体育健身队伍。通过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和非奥项目发展培训基地,不断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群众体育教练员和裁判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有组织地宣传科学健身知识,大力开展体育培训、健身指导、竞赛表演等活动,向社会提供更多优质的专业体育服务。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六是加快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建设,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启动浙江省体育健康标准研究。根据国家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的统一部署,继续扶持省级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中心建设,在全省各县(市、区)设立国民体质监测站,不断完善我省国民体质监测网络服务体系。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体质测试活动,将国民体质监测指标纳入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指标,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民体质监测结果,并积极探索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选材、健身指导的有机结合。开展浙江省体育健康标准研究,不断提高各类人群科学锻炼水平。
(二)竞技体育实力增强
一是坚持和完善竞技体育举省体制,坚定不移地贯彻“以奥运带全运,以全运促奥运”的指导思想,坚定不移地走竞技体育院校化发展之路,坚定不移地突出竞技体育金牌优先发展战略,优化优势运动项目与潜优势运动项目的战略布局,推进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科学培养选拔,推行“体教结合”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力争“十二五”期间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合理布局竞技运动项目。结合浙江“小、巧、灵、水”运动项目的传统优势,优先发展奥运会和全运会项目,重点加强田径、游泳、射击、赛艇等项目,进一步优化项目结构,走集约发展的精兵之路。完成一、二、三线训练队伍科学比配,重视挖掘有潜质的运动员,进行个性化训练。对帆船(板)、体操(艺术体操)、皮划艇、跆拳道、柔道、射箭、拳击、羽毛球、武术、摔跤、网球和“三大球”等具有一定优势和潜在优势项目,坚持效率优先,高标准、严要求,加快提升竞争能力。通过构建“部分小项培育工程”,落实“体育新星培养计划”,科学选拔二、三线运动员,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省内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有所突破。充分发挥省运会的竞赛杠杆作用,合理做好项目布局(小项设置)、梯队建设、年龄结构等,促进竞技运动项目可持续发展。
三是完善竞技人才选拔机制。科学开发技能与心理素质测试工具,不同层次的运动员能力选拔各有侧重。一线优秀运动员选拔注重比赛能力的要素,二线运动员选拔注重潜质,三线运动员选拔注重动机、理想和信心。选拔工作充分考虑运动生涯发展的连贯性,改变过去一、二、三线各自为阵的局面。建立运动员选拔档案信息库,适时跟踪运动员的阶段性发展。建立高效的服务管理队伍选拔机制,将政治素养高、学缘结构好、全局观念强、拥有丰富训练经验的管理人员选拔到领导岗位,为保障“奥运战略”实现提供一流的服务管理。建立科学公正的裁判员选拔机制,将作风正派、勇于奉献、工作负责、业务素质高的裁判员选拔到一线,努力打造公平竞争、绿色和谐的竞技运动文化。
四是提高科学化训练水平。加强运动队管理,提升科学训练水平,建立基于运动技术分析、运动心理干预、运动损伤防治与营养调控的科学训练监控系统。加强运动员个性化训练研究,提高训练效率。提升一线优秀运动员训练水平,强化运动竞赛应对能力,提高比赛成功率。开展维持运动员最佳竞技状态的科学研究,延长运动员职业寿命。
五是加强对业余训练的管理和扶持力度。积极发展青少年业余训练,根据地域条件、生源情况适当调整运动项目布局,鼓励恢复和创办县级少体校。实施《浙江省业余训练扶持办法》,加强政府扶持,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办学条件,强化科学训练,加强文化教育,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促进我省市、县级体育运动学校的科学发展,为我省培养、输送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文化素质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从而促进浙江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业余训练奖励机制,提高从事业余训练各类人员的积极性。
六是完善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不断完善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把运动员文化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的管理和平台建设,提高运动员综合素质。推动运动员保障工作重心从物质激励、福利保障等基础层面向人力资源的深层次开发转变,加大对运动员进行职业辅导、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创业扶持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优秀运动员保障体系,建立运动员自主择业经济补偿标准和参加全国比赛奖励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省人力社保厅、教育厅、财政厅、公安厅、体育局等单位协调机制。
七是培育高素质的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实施教练员知识结构更新工程。所有在岗教练员至少进行一次系统的知识培训。重点加强运动技术分析、运动心理干预、运动损伤与营养监督等方面知识的更新。创造条件,重点培养有潜力的教练员成为国内公认的领军人物。特别在奥运优势项目羽毛球、体操、举重、射击、游泳、赛艇等项目上,努力培养出一批国字号教练员。高度重视教科组合教练组建设,对于有潜力的教练组合给予一定经费支持。推进人才协作,建设资源共享平台,促进地方间的教练员人才交流,打造具有专业知识结构、精通科学训练的教练员队伍。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省队或在基层体校任教的退役运动员到新疆、西藏短期任教。有计划培养和打造一支国际级、国家级高水平裁判员队伍,使之与竞技体育同步发展。
八是加强训练基地与设施建设。在加强千岛湖水上运动训练基地,北仑女排、乒乓球、拳击训练基地,萧山游泳和田径训练基地,绍兴游泳训练基地、台州网球训练基地等国家级训练基地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发展长兴国际射击中心和自行车馆训练基地、舟山帆船帆板基地、杭州奥体博览中心、鄞州网球基地等,使其成为新增创的国家级训练基地;在充分利用好嘉善汾湖水上训练基地,临海、长兴、龙游田径训练基地等现有的省级训练基地的同时,切实利用好全省各地兴建的体育场地设施,积极创建更多的省级训练基地;在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兴建的体育设施的同时,利用浙江民营经济发达的优势,多元化筹措资金,使政府与民间形成合力,共同建设竞技体育场馆设施。
九是进一步完善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深入探索竞技体育院校化办学规律,创新人才培养和训练教学管理模式,完善“训练—教学—科研”和“系—中心—协会”两个三位一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制度化和规范化办学。加大对外交流合作力度,提升办学理念、办学能力和办学层次,提高国际化办学水平,为建成富有浙江特色的一流竞技体育学院奠定基础。加大师资培养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强专业带头人和教学训练团队建设,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适当扩大办学规模,加强竞技体育重点学科和特色骨干专业建设,积极培育符合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特点的校本课程和校本教材,大力推进注重全面发展、以退役就业为导向的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实现文化教学与体育训练的深度融合。加强教学和训练的规律研究,提高训练教学质量,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和高素质应用型体育人才。弘扬“校园金牌文化”,倡导多元校园文化融合,营造“团结拼搏、奋发向上”的育人环境和氛围。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在体育文化传播、体育赛事运作、社会体育人才培训和基层体育服务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体育产业加快发展
一是遵循体育产业发展规律,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科技创新。丰富和提高健身服务市场的内涵及品质,引进和培育高水平的品牌赛事表演活动,培养具有浙江特色的运动休闲等新兴业态,拓展和延伸体育相关产业链。加快发展体育服务业,做大做强体育用品业,培育体育文化创意产业园,努力使我省体育产业继续居于全国前列。鼓励欠发达地区体育产业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体育彩票,确保中国体育彩票在浙江的安全运营和健康发展,努力为体育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二是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长三角”发展规划和我省体育产业已经初步形成的集聚态势、地域特色和未来发展方向,把杭州打造成全省体育产业发展的核心区块,推动形成宁波、温州成为重要的两翼副中心,构筑环杭州湾、环舟山群岛、环太湖三大运动休闲发展带,培育宁波(宁海)、金华(义乌)、杭州(西湖区)三大体育产品展览物流创意平台,助推形成杭州(富阳、萧山)、宁波舟山(宁海、杭州湾开发区)、温州台州(龙湾、天台)、湖州(安吉)、绍兴(上虞)、金华(永康、东阳)、嘉兴(海宁、平湖)、丽水衢州(云和、江山)八大体育用品制造集群,从而在整体上引导构建“一核两翼三带三平台八大群”的全省体育产业发展总体布局。
三是着力完善体育产业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公共体育设施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向群众提供丰富的体育公共服务产品。依托大型体育场馆,大力发展赛事体育和职业体育。依托“长三角”经济圈和我省区域中心城市等,鼓励各地举办高层次、高水平的体育竞赛,发挥体育竞赛的波及效应,提高城市影响力。继续申办全国性或洲际性高水平、特色性体育赛事。平均每年举办全国性体育赛事45次、国际体育赛事 12次。积极承办和举办各类大型品牌体育赛事,逐步形成“一市一品”的格局。在不改变场馆产权和功能定位的前提下,通过多元化经营方式,提升大型场馆的利用率。争取从场馆租赁、场馆使用等方面给予职业体育俱乐部一定的政策倾斜,推动当地职业体育市场稳健发展,推动职业体育俱乐部与企业、城市与体育之间的紧密结合,塑造城市与赛事共建、共赢的格局。积极探索规范体育健身场所经营的新方法、新手段,满足广大消费者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不断提升体育均等化水平。
四是积极建设运动休闲基地。借鉴国家运动休闲基地创建经验,推动省级运动休闲基地规模发展。充分利用浙江省丰富的山水自然资源,在各地创建各具特色的区域运动休闲基地,建立和完善商务运动休闲、徒步山水游、极限户外运动、海洋沙滩运动、游艇帆船帆板、汽车摩托车运动、电子竞技、马术运动等八大运动休闲产业集群。大力引进民营资本,发展体育与农业、旅游等相关产业结合的复合运动休闲业。制订《浙江省运动休闲基地评估标准》,在全省开展运动休闲产业基地创评工作。确定2011年至2012年为运动休闲业重点项目帮扶期,2013年至2015年为推广期,促进运动休闲业全面发展。
五是进一步扩大体育产业的发展空间。探索和完善赛事的市场开发和运作模式。重视赛事与媒体之间的协作、体育中介机构的培育和成长,建立良好的赛事产业传导链。政府要从直接办赛事转为引导社会力量办赛事,逐渐提高市场化运作程度。推行产业嫁接融合战略。全力打造黄龙体育文化创意产业园,推动体育产业与旅游、娱乐、制造、商务、媒体广告等相关行业相嫁接,培育体育文化创意、体育娱乐、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培训、体育经纪、体育广告等衍生关联产业,延伸体育产业链,提升附加值。积极鼓励企业集团参与体育产业发展,拓宽与外界联系的市场渠道与营利空间,推进体育产业跨越式发展。强化健身俱乐部在社会体育服务中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加大体育健身服务业投资,大力扶持重点企业,积极培育示范企业,建立体育服务的品牌经营和连锁经营,实现规模效应。
六是加强“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发展的战略协作。建立“长三角”体育产业协作机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建立“长三角”体育产业协调小组,促进“长三角”体育产业联动发展,尝试在承办国际体育赛事,打造运动休闲品牌,共同举办运动休闲大会、大型体育产业会展、论坛、网络平台等方面开展实际合作。共同研究“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实现资源自由流动,提升地区品牌、服务质量和竞争力。促进“长三角”地区体育产品及服务规范、技术标准趋于统一,建立体育服务从业人员相关证书认证制度,促进区域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促进体育产业要素的合理配置,促进“长三角”体育市场有序发展。
七是继续扩大体育彩票销售规模。充分发挥和利用好政策性资源,制定和完善体育彩票销售管理规章,继续重视体育系统通过做好体育彩票工作,拓宽体育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道路,形成布局合理、形象鲜明、服务到位的格局。营造“体彩文化”,适度扩大销售规模,加强销售渠道、人才队伍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推动体育彩票品种不断增加、玩法推陈出新,争取筹集更多体育彩票公益金,为社会公益事业及浙江体育事业发展多做贡献。确保我省体育彩票年发行额在50亿元以上,在全国的销售排名稳定在前6位。
八是加快提升体育用品制造业竞争力。继续加大对浙江体育用品制造业的引导扶持力度,在全省打造先进体育用品制造业基地,采取产业集群战略,提高体育用品制造业的创新与竞争能力。引导企业不断整合资源,扩大规模,提升效益,努力开发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打造名品、精品和拳头产品。在体育用品销售中,引进和借鉴当今销售行业的先进经营模式,开展连锁经营、体育用品大卖场、网络营销和体育商城等,提升体育用品销售规模和水平。
四、组织保障与深化改革
(一)发展措施
一是转变管理职能,提高服务水平。改革政府体育管理职能,切实加强宏观管理,建立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体育工作新机制,统筹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等工作,深化体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把工作重心放到注重调查研究、制定规划计划、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宏观调控、规范行业秩序上来。发挥各级体育总会的作用,加强对体育社会团体的指导,完善符合浙江实际的体育社团管理体制,不断提高体育社会化管理水平。推进体育政务公开,有效推进体育行政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充分发挥体育在促进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体育需求、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完善体育法治建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继续推进地方体育立法,做好《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等制定和修订工作,完善体育法规体系。定期开展体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体育市场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配备配齐各类执法设备,强化体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治体的能力和水平。规范体育经营项目管理,特别是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管理,维护体育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体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的体育法制意识。
三是运用体育创强杠杆,推动体育工作整体发展。进一步完善体育“创强”体系,继续用好体育强县、体育强镇创评这一杠杆,加强体育“创强”工作的动态管理,进一步改善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不平衡现象。在此基础上,开展体育强市创建,为体育强省建设打下更为坚实基础。通过体育创强,进一步完善城乡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城市社区、企业、行政村等基本公共体育设施的全覆盖,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的协调发展,形成体育现代化的基本框架。
四是发挥公共财政主导作用,加大公益性体育事业投入。加大对公益性体育事业的扶持力度,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进一步规范体育彩票公益金的收缴及使用管理,加大体育彩票公益金对体育事业,特别是全民健身活动的投入。完善体育事业多渠道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投资发展体育事业。明确投资方向与重点,建立经费投入效益评估体系,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五是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完善体育设施布局。建立多层次的现代体育场馆设施体系,将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建设项目所需用地及用地规模纳入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含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基本建成以杭、甬、温为中心的承办全运会和城运会的场馆群,杭、甬、温、嘉、湖、台、绍、金的承办省运会的场馆群,丽、舟、衢的可承办省体育大会赛事的场馆群。重点建设杭州、宁波、温州、湖州、绍兴、金华奥体中心和省全民健身中心,形成游泳、水上运动、田径、足球、篮球、排球和网球等一批能承办国际赛事和职业联赛的单项特色体育场馆。建立省级全民健身示范园区,推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加强乡镇(街道)、中心村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逐步形成省、市、县(市、区)、镇(街道)、村(居委会)五级配套,功能完善、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
六是积极鼓励社会参与,加快体育市场化步伐。积极推动群众体育组织社会化和实体化,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市场化,通过社会化运作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创新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方式,探索政府委托群众体育组织提供公共体育服务或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新机制。改革公共体育设施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体育总会、体育社团的桥梁纽带作用,发展体育俱乐部。规范足球、篮球、排球等职业俱乐部的组建和经营管理,依托俱乐部培育体育竞赛氛围和市场群体,促进体育竞赛表演市场发展。鼓励社会资金投资体育健身服务业,推广体育健身服务的品牌连锁经营。培育体育健身基地和服务业示范企业,提升体育健身服务质量。发挥体育产业联合会的行业自律作用,实现体育产业健康发展。
七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科技创新能力。统筹推进各类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体育人才队伍整体结构,形成合理的体育人才梯队。发挥省内高校作用,加大培训力度,形成一支善于引领体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党政人才队伍,加快培养高技能社会体育人才。实施教练员、裁判员和体育师资培训工程,打造一支掌握现代运动规律、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具备实战经验、能满足优秀运动队和业余训练需要的优秀教练员队伍,以及符合各类赛事需要的优秀裁判员队伍。加强体育产业专业人才培养,设立体育产业研究中心,培育一批有知识、懂体育、会管理的体育产业人才。加快国内外先进体育科技成果转化,以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重点实验室和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为平台,积极引进培养高层次体育科研人才,逐步形成以运动项目为中心的竞技体育技术创新体系,提高运动员成材率和科技贡献率。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进一步规范高危体育项目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建立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体育人才评价、引进、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
八是切实加强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科学严密管用的惩治和预防制度,完善具有体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严格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建立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的机制。深入开展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大力推进体育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坚决遏制腐败现象发生。
九是加强体育宣传工作,营造良好体育氛围。不断完善体育宣传的良好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有效发挥体育记者协会和体育媒体的积极作用,不断加大体育宣传力度,丰富体育宣传形式,营造良好的体育氛围。进一步办好《体坛报》,不断完善省体育局官方网站建设,加强对全省体育系统体育宣传工作的协调与指导,掌握体育宣传的主动权。
十是拓宽体育交流领域,深化体育交流内容。进一步加强与体育先进省、区、市的交流合作。继续扩大和深化体育国际合作与文化交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体育技术与管理机制,特别是加强运动训练、体育科研、群众体育、体育产业等方面的交流。办好浙江国际传统武术比赛和杭州国际马拉松等比赛,吸引更多的国外优秀选手参赛,提高比赛水平。办好中韩青少年体育交流大会等体育交流活动。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体育交流合作,不断扩大浙江体育的影响力。
十一是加强领导,优化体育事业发展环境。各级政府要切实把体育事业发展作为大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享受与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发展相同的政策。要把体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加强体育行政管理、事业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体育行政管理职能。制定差异化的分类指导政策,加强对欠发达地区的倾斜支持,促进体育均衡发展。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各行业和社会各界办体育的积极性,建立健全体育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体育事业发展。
十二是加强体育援助工作,促进区域体育发展。积极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支持促进西藏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促进新疆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做好对口援藏、援疆的各项工作。积极做好对西藏那曲地区、新疆阿克苏地区以及新疆兵团农一师的体育援助,在人才技术援助、全民健身活动、竞赛援助等方面,尽力给予对口援建地区最大支持。建立对口支援地区人员赴浙学习考察交流机制。
十三是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健全中期评估完善机制。依据“十二五”规划,制定年度具体工作计划,分工明确,各尽其职,确保“十二五”规划所确定的战略目标、发展任务和各项措施得到贯彻落实。全省各级体育部门和各直属单位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计划。在2013年初和2015年末,对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发展任务和政策措施等开展绩效性、合理性、科学性的中期和终期评估,并适时修订完善规划,为今后体育事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二)支撑平台
一是建设浙江省体育信息平台。加强与国家体育总局、省内有关高校的合作,通过现代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和网络通讯等技术,深入开发省体育局电子政务平台一、二期建设应用系统,建立和完善群众体育(群体基础数据平台、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系统等)、竞技体育(运动员信息管理、赛事组织与管理、成绩采集统计信息发布等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体育产业(网站建设)等相关基础数据库,全面提升信息技术在我省群众体育、综合性(大型及单项)体育赛事中的服务水平和体育网站建设水平,不断完善应急指挥系统,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是筹建浙江省运动训练虚拟仿真中心。全面整合体育科学、信息技术、教育科学等领域的研究力量,积极与浙江大学等合作,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运动训练虚拟仿真技术,筹建浙江省体育运动训练仿真实验室。在运动训练软件开发、个性化运动技术微格分析、竞技实战仿真模拟等领域,开展虚拟仿真分析,为科学训练、有效提升竞技水平提供有力支持。
三是建设浙江省体育人才培训中心。加强与浙江大学等的合作,共建浙江省体育人才培训中心,建立完善的体育人才培养、就业与从业的终身教育体系。依托浙江大学等的学科专业综合优势培养高层次体育人才,开展退役运动员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指导,推进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师资培训与学历提升,营造体育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三)重点工程
一是实施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进一步强化政府的体育公共服务职能,大力推进覆盖城乡、较为完善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体育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发展。转变以往公共财政支出的结构和模式,不断加大对农村和落后地区的财政扶持力度,努力缩小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差距。进一步发挥体育彩票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积极效应,大力扶持农村和落后地区体育公共服务的发展。积极创造条件,探索设立省级体育事业发展基金,向社会募集公益资金,专门用于促进我省体育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发展。以乡镇(街道)全民健身中心、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和体育休闲公园、社区(居住区)健身点等为重点,系统规划和建设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设施。积极改革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机制,努力提供切合广大群众实际需要的公共体育设施、体育培训、体育健身指导、健康咨询、体质监测等体育公共服务,推动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实质性成果。
二是建立科学训练示范基地。建立拥有运动技术分析中心、心理训练与指导中心、运动医学中心等组成的科学训练示范基地。充分利用运动技术分析与优化、运动心理干预与调控、运动损伤与康复、机能评定与营养监控等科学方法与手段,指导比赛与训练。鼓励教练员、运动队、科研人员与高校科研部门合作,开展运动训练的科学化研究。省级层面专门设立科学训练专项资金,给予专项经费扶持。
三是构建运动休闲示范基地。全面深入推进运动休闲事业发展。充分利用浙江人才、科技、市场、民间资本和体制机制等优势,以运动休闲为主题,以特色项目为支撑,以生活品质为诉求,以产业升级为目的,构建“国际性、品牌性、特色性”的四大体育休闲生活圈,即浙中地区钱江水系、京杭运河体育带,浙西地区山地特色体育休闲基地,浙东地区海洋体育健身区,浙北地区环太湖全民健身圈。充分利用浙江丰富的海洋资源,抓住浙江打造海洋大省的机遇,大力发展海洋体育运动,举办海洋运动会,为打造海洋体育精品、海洋运动休闲产品、推进我省海洋大省建设发挥积极作用。以节庆活动、品牌赛事为载体,提高运动休闲城市的知名度。加大运动休闲基地个性品牌的宣传力度,促进运动休闲与生态农业、观光旅游的合作发展。依托高校资源,加强运动休闲产业专门人才的培养和输送。
四是探索建设体育创意文化示范基地。借助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契机,以发展体育文化创意产业为突破口,加快体育产业升级。建立体育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体育文化创意产业品牌。积极探索黄龙体育创意文化产业园建设,开发赛事动漫、电子竞技游戏设计及无形资产开发等体育文化创意项目,借助高科技手段加快体育文化创意产品流通。整合开发浙江体育资源,依托文化、科技、人才和信息优势,促进体育会展、体育新闻出版、体育彩票文化、体育动漫网游、体育影视等一批运用知识产权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新兴体育行业发展,延伸和完善体育文化创意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