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在2012年重大国际国内比赛中做出突出贡献单位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3-01-17 信息来源:浙江省体育局访问次数:


 

浙体训竞〔2013〕13号
2012年浙江运动员共获得11个世界冠军,34个亚洲冠军,113个全国冠军。特别是在2012年伦敦第三十届夏季奥运会上,我省运动员获得4枚金牌、2枚银牌2枚铜牌,打破2项世界纪录和2项3次奥运会纪录。金牌总数持平2004年雅典奥运会,奖牌总数、破世界纪录项次数和带入全运会金牌、奖牌和得分数均超过历届奥运会,保持了我省自1984年我国恢复参加奥运会以来届届有金牌的殊荣,更创造了我省参加奥运会的历史最好成绩,为祖国和家乡人民赢得了极大的荣誉。
为表彰各市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上做出的突出贡献,根据《浙江省体育局对在重大国际国内比赛中做出突出贡献单位的奖励试行办法》,决定授予输送运动员在奥运会上获得金牌的杭州市体育局“2012年伦敦奥运会突出贡献奖”。授予输送运动员在奥运会上获得奖牌的绍兴市体育局、温州市体育局、宁波市体育局“2012年伦敦奥运会贡献奖”。
同时为鼓励本年度为我省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根据各市输送的运动员在一年中获得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前三名,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的冠军,全运会、全国一类体育赛事的冠军,打破世界纪录和亚洲纪录、全国纪录的运动员人次数和输送到省队的运动员人数的统计结果,省体育局决定对排名前六名的杭州市体育局、温州市体育局、宁波市体育局、绍兴市体育局、嘉兴市体育局和台州市体育局予以表彰,授予“2012年浙江省竞技体育贡献优秀奖”。
专此决定。
 
 
 
浙江省体育局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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