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373/2018-0567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8-05-04
发布单位: 省体育局

浙江省体育彩票销售网点阳光征召实施意见(修订稿)

2018-05-04 11:21 来源:浙江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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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育彩票发展二十多年来,我省的体彩渠道建设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体彩销售网络,为国家发展体彩事业、促进体彩销量、筹集公益金作出了贡献,对方便彩民购彩、服务广大彩民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政府关于“阳光工程”的要求,落实责任彩票建设,贯彻国家总局体彩中心关于体彩渠道建设系列精神,适应新形势下的渠道建设,进一步加强我省体育彩票的市场竞争力,完善我省体育彩票销售网点的征召机制,规范布点工作,在2015年7月《浙江省体彩销售网点阳光征召实施意见》基础上,特修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中国体育彩票“全心全意为彩民服务”方针,立足《彩票管理条例》和《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治彩理念,牢固树立责任彩票意识,从有利于科学选择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满足民众投身公益事业的需求,进一步抓好“阳光体彩”建设,完善我省体育彩票销售网点的征召机制,规范布点工作,以市场为导向抓好实体店建设,满足彩票市场多元化、普及化的发展要求,增强体彩事业发展的活力,提升我省体育彩票的竞争力。

  (二)遵循原则

  在《彩票管理条例》和《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指导下,坚持依法治彩,力抓科学管理,保障安全运营;坚持统一化、规范化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加强统筹谋划,因势利导,积极稳妥推进。

  (三)总体目标

  在2015年7月全面推进实施、建立我省体彩网点向社会公开征召制度、形成模式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布点、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促进体育彩票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阳光征召的政策

  1.浙江省体育彩票渠道建设采取向社会公开征召的方式增加实体电彩销售网点。浙江省各市体育彩票(销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是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委托授权进行体彩网点阳光征召的责任单位 ,负责所属各县(市、区)体彩销售网点征召的发布、申请受理、审核、验收、签约、培训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2.市中心应本着“依法治彩”、“公开、公正、公平”和“统一化、规范化” 的原则在本实施意见修订稿和《浙江省电脑型体育彩票代理销售网点申办规定》修订稿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市体彩网点阳光征召的相关实施细则、工作程序。细则中需要明确阳光征召的各项流程,实施细则在省体育局、省中心官方网站和各市体育局、市中心官方网站(如有)公布。

  3.我省11个市中心和义乌市中心,全部开展了向社会公开征召工作。各市要在本实施意见修订稿的基础上,总结原有的经验,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新的征召工作推进时间表,按计划发布公告、接受咨询申请、集中受理建点,并按时统计该批征召建点结果,向社会集中发布信息,扩大宣传,提高透明度。

  (二)阳光征召的范围

  1.阳光征召的区域应事先划分出重点区域、空白区域,优化网点建设空间布局,强化主动定点征召,原则上优先提倡批量征召。

  2.因业务发展需要,有些个体不能单独进入的特殊区域和行业渠道,如机场、车站、码头、连锁超市、银行、影院、体育运动场馆、KTV、报刊亭、加油站、连锁服务机构等,可以发展行业渠道和社会渠道,争取相关组织和单位的支持,主动开展合作。行业渠道由省、市中心直接洽谈建设,可以不纳入公开征召。

  3.省、市中心直营店作为省、市中心宣传和推广体育彩票的窗口,由省、市中心直接布点建设,不纳入公开征召。

  4.公开征召三次以上无应答的区域,由省、市中心出面直接邀请行业社会渠道布点建设,可以不纳入公开征召。

  (三)阳光征召的基本流程

  1.征召区域确定:一是市中心根据当地彩票市场网点布局和发展需求,认为有必要布点的区域; 二是经省中心考察认为有必要布点的区域。布点区域由省、市中心以符合事业发展趋势通盘考虑。

  2.征召类型确定:一是普通销售门店(电彩门店和纯即开门店);二是销售旗舰门店。普通销售电彩门店电彩终端数量1-2台;销售旗舰门店电彩销售终端数量适当增加。各市中心在征召细则中,应对销售旗舰门店申请者资金实力、销售面积等做细化规范。

  3.征召网点要求确定:销售网点的位置应遵循省市中心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符合我省销售门店建店要求。各市中心在征召细则中,应对销售门店的距离等做细化规范。原则上只对原有的高星级网点有一定的距离要求;一类行业渠道和连锁便利网点等原则上不受距离限制。具体依据《浙江省电脑型体育彩票代理销售网点申办规定(修订稿)》。

  4.征召公告发布:各市中心在确定征召区域和网点类型后,同时在省体育局、省中心官方网站、各市体育局、市中心官方网站(如有)和至少一家当地主流媒体(报纸、电视、当地公共平台网站、微信平台等)上发布征召公告。从征召发布至申报截止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具体时间可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另外,省、市中心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征召公告中需明确征召条件、征召区域、申请方法、申请流程、申请时间节点等详细信息。

  5.受理申请:省中心官网开设“阳光征召报名系统”模块,统一设报名窗口,统一全省受理路径(报名系统将于2018年第二季度正式运行)。报名后,各市中心统一在系统平台获得数据,并负责对申请者资质等方面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告知申请者。尤其是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进行及时回复并告知其原因。

  6.阳光竞争:在通过审核的申请者中,若存在多人同时申请同一区域时,各市中心可以择优选定入围者,一般以业主自主经营、自有产权、省市中心备案的体彩网点销售2年以上的销售员、熟悉彩票业务者等因素优先考虑,可以以书面考试、面试评委打分或抽签等形式进行选择,具体以各市中心制定的政策为准。

  7.阳光公示:通过公开的征召公告,对拟获得中国体育彩票销售网点代理资格的业主,在省中心官方网站阳光征召模块统一公示;有条件的市中心可以在各市体育局、市中心官方网站(如有)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经市中心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申请者,可取消其资格。

  8.手续办理: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者,即按相关规定办理各类手续,成为中国体育彩票代理销售网点的业主。

  (四)阳光征召的信息渠道建设

  省中心官方网站增设“阳光体彩”之“阳光征召”系统模块,主要用于公布省、市中心的相关政策规定、征召信息、申请报名、公告公示。系统完成通过阳光征召获得体育彩票代理资格的相关信息,同时接受并完善省中心官方网站的社会监督渠道。

  各市中心官方网站(如有)公布各市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征召信息,公示通过阳光征召获得体育彩票代理资格的相关业主信息,同时完善本市体彩官方网站的社会监督渠道。

  (五)阳光征召的档案管理

  对于每次阳光征召过程中的文件等,除有阳光征召系统后台留存外,各市中心应当妥善保管相关信息,一般包括申请者审核情况、各种记录、公示文件以及其他在申请或办理手续过程中所需的资料。省中心将不定期检查各市有关阳光征召的台账。

  (六)阳光征召的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体彩网点“阳光征召”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市中心作为本地市体彩网点向社会公开征召的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征召网点区域、时间、数量等信息。在官方网站或者其他平台提供社会监督渠道,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制度保障。强化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体彩网点建设体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网点建设水平。

  3.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加强体彩网点征召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任何人可以对违反《彩票管理条例》和《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事项的情况进行举报。省、市中心对所举报情况进行查证核实、监督查处,对违规销售网点取消代销资格。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细化实施方案。

  各市中心要高度重视体彩网点向社会公开征召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各市中心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制度,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体彩销售网点的实施细则,经省中心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二)有序推进实施。

  要充分考虑网点布点的周期性,提前公布网点征召实施细则和方案,给民众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要加大推进力度,加快网点征召的频率,方便社会公众参与。要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措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

  要加大对体彩网点向社会公开征召的实施方案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问题,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扩大影响,畅通网点征召渠道,全省网点征召采用省、市联动及时广泛公告、加大宣传力度。

 

浙江省电脑型体育彩票代理销售网点申办规定

(修订稿)

  一、申请对象

  (一)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个人(自然人),或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不适合从事彩票销售等经营活动的人员或单位除外。

  (二)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三)有满足体育彩票销售需要的场所。

  二、申请条件

  (一)自然申请人应具有当地身份证或居住证,遵纪守法,热心体育及国家社会公益事业,懂经营、善管理;申请人及从业人员须具有高度责任心和良好信誉,善于沟通、勤于表达,并有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精神。同时,申请人及从业人员均须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懂电脑操作;

  (二)法人申请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成规模的现有的直营(含加盟)渠道场所。现有成规模渠道门店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0个。

  (三)申报经营场地应首先考虑位于市场和经济氛围活跃,周边人口相对较多,适宜增设体育彩票代理销售点的市场潜力区域和市场空白区域(包括乡镇);或由当地体育彩票管理机构指定方位;

  (四)申报经营场地与已有电脑型体育彩票代理销售点的距离规定:

  1.新增自然人专营店(包括竞彩店)与原有专营店的距离原则上控制在200米左右;

  2.新增自然人专营店(包括竞彩店)与低星级兼营店(一星、二星)原则上可以无距离限制;

  3.新增自然人兼营店与原有体彩门店距离原则上保持200米以上;

  4.一类行业渠道门店、二类行业渠道便利连锁店(非全彩种)布点原则上不受距离限制;

  5.涉及原有高星级门店或偏远经济落后地区的门店,市中心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相应微调,应地制宜制订相关规定,原则上不超过300米以上。

  (五)申报代理销售点的场所形态及设施配置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六)申报经营场地必须能安装网络宽带;

  (七)申报经营场地必须具备确保安全、正常供电的220V接地电源;

  (八)申请人必须有与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资金,能承担经营风险;

  (九)申请人必须具备亲自参与代理销售点日常经营和管理的条件,并须确保该代理销售点每天不少于10小时的经营服务时间;

  (十)每位申请自然人在所在市只能申请经营一个体彩代理销售点。(原有历史留存除外)。

  三、申请办理流程

  (一)自然人申请

  1.凡符合上述条件和有意经营中国体育彩票代理销售网点的自然人,根据各市公开的体育彩票销售网点“阳光征召”的告示要求,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及所涉要求的有关材料、租房意向协议书或自有营业用房相关证明材料,在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官网“阳光征召”模块中,进入网点申报报名系统正式申报;

  2.所在市的体育彩票(销售)管理中心将按要求对申请自然人资质等方面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受理,组织进行考察评估或考核,审核情况公示后报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具体流程见各市阳光征召实施细则和征召公告;

  3.确定代理销售场所,对拟获得中国体育彩票销售网点代理资格的申请自然人在缴纳、办理电脑终端销售设备押金等相关手续后,签订代理销售合同等相关协议;

  4.获准申请自然人接受中国体育彩票的代理销售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从事代理销售。

  (二)行业渠道法人申请

  行业渠道法人直接向省、市体彩中心申请。全省性的合作向省中心申请,市一级区域的合作向所在市中心申请。经过双方谈判协商,确定合作意向、签订合作协议后,开展合作落实行业渠道合作网点建设。

  (三)特殊变更:因不可抗拒原因无法继续经营的自然人业主,在该销售网点地址不变的前提下,经省、市中心审核批准,业主直系亲属方可替换该业主。

  四、其它

  (一)各市体育彩票(销售)管理中心须根据《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关于体彩销售网点阳光征召的实施意见》和上述规定制定相关细则,正式向社会公布代理销售网点征召等相关信息,并书面报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备案;

  (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三)本规定解释权归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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