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373/2020-0006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体政〔2020〕81号 公开日期: 2020-04-21
发布单位: 省体育局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4-21 16:23 来源:浙江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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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浙江省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体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十三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

2020年4月9日

《浙江省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序号

工作内容及责任部门

年度目标任务

主要措施

推进计划

备注

实施公共体育服务惠民计划

1

加强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利用。全面加强全省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建设功能齐全、配套完善、布局合理的体育场地设施网络,加强各类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利用。“十三五”期末全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1平方米,新建社区和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形成城市“15分钟健身圈”,所有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100%向社会开放。(牵头领导:胡国平,牵头部门:群体处,参与部门:经济处、政法处、体科所)

2020年全省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全年新建省级全民健身中心2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276个、游泳池(含拆装式游泳池)100个、足球场(含笼式足球场)60个、小康体育村升级工程1000个,百姓健身房1000个建设任务。

1、在土地指标、经费安排等关键环节上完成选点定位,有效推进项目建设。

2、按照省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建设要求,各市每月 5 日前报送项目建设推进情况,配合做好省民生实事智慧系统督查录入等工作。

3、采取先建后补形式,即建成后经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再补经费,百姓健身房采取以奖代补形式。

4、纳入2020年健康浙江和省对市体育局考核内容。

1、1月份下达各市任务分解通知;

2、4月份各市完成建设项目的选点定位;

3、7-8月份对各市建设进度进行督查,并向各市反馈建设进度;

4、11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5、12月份考核验收。


2

巩固和健全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和依法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体育社团社会化、实体化改革,充分发挥其在全民健身中的主力军作用。“十三五”期末力求每个乡镇(街道)实现“1+5”工作格局(即1 个体育总会工作站,5个以上专业体育社会组织工作站),实现每万人拥有体育社会组织2个,参加体育社会组织和基层各类体育队伍人数占总人口比例达20%。(牵头领导:胡国平,牵头部门:群体处,参与部门:政法处、经济处、机关党委)

“十三五”期末力争实现每个乡镇(街道)“1+5”工作格局,全面实现每万人拥有体育社会组织2个,参加体育社会组织和基层各类体育队伍人数占总人口比例达20%。

1、在宁波市、金华市、台州市、桐庐县进行深化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试点,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改革。

2、纳入浙江省四提升四覆盖评估,2020年计划完成三个市和9个县(市、区)评估,实现全覆盖。

3、体育社会组织社会化、实体化推进纳入健康浙江考核。

4、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升体育总会和体育社会组织的社会化、实体化水平。

1、4月召开试点单位座谈会,听取各单位试点意见;5-9月指导试点单位全面开展体育社会组织社会化、实体化改革。

2、12月印发《浙江省全省性体育社会团体管理办法》。

3、4月下发2020年浙江省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评估通知,11月组织考核,推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3

打造全民健身活动平台。打造一批全省性全民健身品牌项目,培育一批地方性特色品牌项目,推进经常化、多样化全民健身活动,逐步实现全民健身活动项目化、机制化、经常化。到“十三五”末,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8%以上。(牵头领导:胡国平,牵头部门:群体处,参与部门:训练处、竞赛处、智力运动管理中心、体科所)

举办浙江第三届女子体育节、省第三届全民健身生态运动会、省农村文化礼堂运动会、省第四届冰雪嘉年华和2020年省“全民健身日”活动以及打造“浙里”系列全民健身品牌赛事。

1、选择适宜开展休闲运动的场地,促进体育赛事与文化、旅游、教育、科技等深度融合。各承办方将赛事策划和新闻宣传,扩大赛事影响力,结合需求邀请相关媒体单位进行全案策划。

2、协调各承办单位积极组织人员参与活动,认真做好活动的筹备工作。

3、利用广播、电视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4、广泛动员和引导优秀运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义务健身指导。

1、生态运动会全年计划安排5站,5-10月分别为温岭、普陀、长兴、三门、景宁举行。  

2、7月份下发全民健身日活动实施方案,8月8日在温州举办。

3、3月份下发农村文化礼堂运动会竞赛规程,4-11月在宁波、嘉善、江山、瑞安和婺城举行。

4、省第四届冰雪嘉年华1-9月份选定3-4站开展系列活动。

联合体育总会下发

5、女子体育节将5-8月在绍兴市举办,共设3类20个大项。


4

健全全民健身科学指导机制。大力推进国民体质监测与测定工作,广泛深入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创新全民健身服务手段和方式,推进全民健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十三五”期末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1%以上,全省各级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达15万人,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人以上。(牵头领导:胡国平,牵头部门:群体处,参与部门:体科所、信息中心)

全省已达到“十三五”期末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1%以上的目标任务。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登记培训,完成注册人数15万的目标。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2人以上的目标已达到。

推进建设全民健身地图2.0版本建设。

1、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培训,进一步推进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作用。

2、构建全省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查找、导航、预订、支付、报修于一体的全民健身地图。

3、开发社会体育指导员可在平台发布培训课程,以团课或私人定制方式,为健身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1、8月在浙江工业大学组织国家级社会指导员培训。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500名。二、三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各体育部门下发通知组织实施。

2、3月下发公共服务平台升级通知,确定需要实现的场馆单位。4-9月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10—11月份试运行,检验系统软件各项功能模块运行效果。12月底前在“浙里办-体育公共服务”完善优化功能。


5

高度重视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扎实开展以青少年“阳光体育”为重点的校园体育活动,积极推进专项运动项目进校园工作,大力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切实加强体育师资培训工作,着力加强体教结合工作。(牵头领导:胡国平、吕林,牵头部门:群体处、训练处,参与部门:竞赛处、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智力运动管理中心)

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浙江省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积极举办浙江省冬夏令营活动和亲子活动,活动次数达到50项次,参与的青少年儿童人数达到8000人左右;完成全省体育师资培训班和送科教下基层培训班,培训人数300人以上;举办2020年浙江省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比赛15个项目,参加比赛的中小学生4000人左右。

1、制定《浙江省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实施方案,通过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等出台文件;

2、积极开展冬夏令营和亲子活动,鼓励更多青少年儿童参与体育运动;

3、加大体育师资培训力度,加强体教结合工作,积极推进体育项目进校园好的,联合教育部门举办青少年阳光体育比赛,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在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的同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1、3-4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调研工作组,5-8月调研,8-9月完成调研报告和完成规范性文件的初稿,10月征求意见,11月印发文件;

2、全年开展冬夏令营活动和亲子活动;

3、12月中旬前完成体育师资培训和送科教下基层活动;

4、3月完成竞赛规程制定,11月以前完成15个项目的阳光体育项目比赛。


6

贯彻落实健康浙江建设部署,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牵头领导:李华,牵头部门:政法处,参与部门各相关处室和单位)

以健康浙江考核为抓手,切实把体育工作融入健康浙江建设大局,纳入省委省政府工作格局。年度健康浙江考核各设区市体育工作合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80%以上。

1、进一步调整2020年度健康浙江体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修改完善《健康浙江体育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2、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健康浙江建设相关要求的长效机制,加强与教育、民政、建设、文化和旅游、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健康浙江建设这个平台上开展多角度、深层次的合作。

1、3月份,完成2019年健康浙江考核体育工作指标调整完善工作;

2、5月,修改完善《健康浙江体育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开展部署培训。

3、全年,根据省健康办部署要求,抓好健康浙江建设相关工作。

4、年底,启动健康浙江考核工作。


实施竞技体育争光计划

7

调整优化竞技体育项目布局。按照“巩固发展优势项目、努力突破潜优势项目、调整改进弱势项目、大力发展‘三大球’项目、拓展新建冬季项目”的要求,梳理、巩固、形成符合浙江实际、体现浙江优势的竞技体育项目布局。(牵头领导:吕林,牵头部门:训练处,参与部门: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

巩固发展游泳、举重、羽毛球等优势项目,提升突破射击、田径、帆船、场地自行车等潜优势项目的竞争力,调整改进弱势项目男子体操、乒乓球。梳理省队社会办项目(包含冬季项目),提高训练水平,力争在全国比赛中取得突破。

1、减少弱势项目省运会金牌数,增加优势项目省运会金牌数,省队开设的项目省运会设项;

2、重新梳理省队联办项目,签订省队联办协议,按照协议进一步落实责任,督查落实,做好绩效评估;

3、加大投入,做好训练、比赛等各项保障工作;

4、利用总局各项政策,积极和外省合作交流,并梳理已有交流情况,规范管理,实现双赢。

5、明确冬季项目由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管理,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

1、省运会金牌调整3月份完成;

2、省队社会办梳理重新签订协议,3月完成,绩效评估12月完成;

3、梳理已有交流情况5月完成;

4、其他工作每个季度汇报检查一次,年底进行全面考核。


8

提升竞技体育科学训练水平和竞赛成绩。推出“金牌教练员工作室”、实施优秀中青年教练员培养工程,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实施因材施教、个性化训练,着眼全面发展、提升文化思想素质,创新运动员培养模式;完善训科医一体化制度,依托医疗机构加强资源整合,加强科医保障建设。“十三五”期间,建成金牌教练工作室10个以上,培养优秀中青年教练100名以上(省队20名、基层80名),创建省级训练基地30个以上。以改革创新谋划奥运、全运的备战工作。保持奥运会届届有金牌的殊荣,第13届全运会上保持第二集团的领先地位,力争进入第一集团。(牵头领导:吕林,牵头部门:训练处,参与部门:人事处、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体科所)

建立10个以上浙江省教练员名师工作室;培养百人优秀中青年教练员,加大教练员培训力度,全年培训180人以上;积极推进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建设;全力做好东京奥运会的参赛工作,保1争3金牌;全力做好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的参赛工作,力争取得6枚金牌;全力做好陕西全运会、北京冬奥会和杭州亚运会的备战工作。

1、根据《浙江省优秀教练员百人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和条件选拔建立名师工作室,并组成名师工作室团队;

2、采取国内外培训、学习、交流等方式培养优秀中青年教练员;

3、按照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的要求,做好东京奥运参赛工作;

4、积极协调组织冬运会参赛队伍,充分利用政策,完成冬运会成绩目标;

5、抓好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东京奥运参赛工作,启动学院游泳馆数字化改造;

6、制定培训计划,下发通知,实施培训工作。

1、1月汇总各市体育局和省局训练单位上报的教练员名单,2月审核,3-4月公示,经局长办公会议通过下文公布名师工作室和优秀中青年教练员名单;

2、3月制定教练员培训计划并下发培训通知(时间、地点、培训人数),5月开始实施培训工作;

3、8月完成东京奥运参赛,游泳场馆改造正式动工;

4、由于疫情冬运会推迟,按照总局确定的时间完成参赛任务。


9

拓宽业余训练多元化路径。改革、调整、优化体校培养模式,大力推进校办运动队模式,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业余训练模式,进一步完善业训布局,探索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多元化路径,形成以各级体校为骨干,以学校办体育、社会办体育为补充,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牵头领导:吕林,牵头部门:训练处,参与部门:经济处)

创建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15个、省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45个,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35个以上;推进新型县级建设与改革发展;试点社会力量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形成体校+俱乐部+学校培养后备人才模式。

1、对创建各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体校进行培训;下发开展创建各级基地工作通知,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评估专家组,对申报学校进行复评、统评等工作;

2、鼓励指导新型县级体校建设,推进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新模式。

1、体传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4月进行审核检查,5月公布学校名单;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8月自评,9月复评,10-11月省级基地统评,12月迎接总局统评;

2、11月底完成新型体校建设和试点单位总结。


10

积极稳健地实施足球改革。制定实施《浙江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实施“足球改革振兴计划”,大力发展职业足球、积极推进校园足球、普及发展社会足球、完善足球赛事体系、加强足球场地建设、优化足球发展环境,到“十三五”期末,实现全省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达到1000所以上,新建和扩建足球场200个、笼式足球场500个,90%以上乡镇建有足球场,努力打造国内顶尖、亚洲一流的男子足球职业俱乐部,提升女子足球职业俱乐部水平。(牵头领导:张亚东,牵头部门:竞赛处,参与部门:政法处、群体处、训练处、经济处、省足协)

落实中国足协足球改革试点省份工作,进一步推动浙江足球改革进程;稳步推进校园足球建设及省青训机构联盟建设;办好以2020浙江省足球超级联赛、浙江省五人制足球冠军联赛为龙头的各级社会足球赛事、活动;积极支持杭州绿城、浙江杭州女足等职业队伍征战各级足球联赛。

1、进一步加强健全省足球协会内设部门建设,完善省足球协会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推动我省足球改革发展进程;

2、在政府购买服务、资产上予以支持,增强省足协造血功能;

3、省足协优化足球竞赛管理、行业管理、人员培训、足球产业等事项并取得较好成效;

4、打造以浙超联赛、五冠联赛为龙头的全省各类社会足球赛事,逐步形成赛制稳定、等级分明、衔接有序、遍及城乡的竞赛格局;

5、保障好我省各职业足球赛事赛区工作,为各职业足球俱乐部提供支持。

1、受疫情影响,2020年浙超联赛、五冠联赛将延期举行;

2、受疫情影响,中甲、中乙、女甲联赛由原定的2月开赛推迟,具体开赛时间未定;

3、校园足球赛事覆盖全年,目前我省有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276所,其中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666所,省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610所,正在积极发展新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4、梳理优化浙超、五冠、青少年、校园足球及各类社会足球赛事竞赛体系;

5、省足协通过制度建设等方式逐步推进我省足球改革工作。


11

推进竞技体育职业化进程。在足球项目先行先试的基础上,有序推进篮球、排球、网球、乒乓球、拳击、围棋等市场化程度较高、条件相对成熟的运动项目走职业化发展路子,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职业体育,不断优化竞技体育职业化发展的社会基础、市场环境和法治保障。(牵头领导:吕林,牵头部门:训练处,参与部门:政法处、经济处、群体处、竞赛处、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竞赛中心、智力运动管理中心)

进一步完善广厦篮球俱乐合作,完成运动员注册,组建全运会队伍;进一步完善省优秀运动队网球运动员培养模式改革,继续推进所有进省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签订培养协议。

1、广厦在训运动员(一线和梯队)优先代表我省在全国注册参加全运会、洲际和国际比赛,完成2021年全运会队伍的组建工作,给予广厦全省业余运动员选材输送贡献奖待遇,采取购买服务形式给予广厦经费投入;

2、省优秀运动队网球新进队运动员推行1+2的投入保障模式,即体制投入+个人投入+社会赞助相结合,新队员入队后需签订培养协议,承诺注册“浙江”的期限,以不同成绩对应不同的保障金额,违约按照协议规定赔偿。

1、5月31日完成全国注册;

2、9月30日前完成篮球全运会队伍的组建。


12

扎实推进2022年亚运会筹备工作。以杭州为重点,举全省之力高标准做好2022年亚运会项目安排、场馆建设、组织运行等各项筹备工作。(牵头领导:张亚东,牵头部门:竞赛处,参与部门:办公室、群体处、训练处、经济处、人事处等)

逐渐完善亚运会项目设置和总赛程编制工作,成立各竞赛项目负责人团队,逐步开展亚运会反兴奋剂检查站建设等各项工作。

1、编制亚运会项目,完善各个分项和小项设置;

2、编制完善亚运会总赛程;

3、成立各竞赛项目负责人团队;

4、逐步建立亚运会反兴奋剂检查站。

1、2月份向亚奥理事会提交第一版总赛程;

2、5月份向亚奥理事会提交亚运会各个分项和小项设置建议方案;

3、在去年成立的竞赛项目专家组名单基础上补充完善;

4、在总局反兴奋剂中心指导下,筹备杭州亚运会反兴奋剂机构。


13

认真做好各项重大赛事筹备组织工作。精心做好2018年世界短池游泳锦标赛、2018年女排世俱杯、2019年第四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的筹备组织工作,举办好浙江省首届智力运动会。(牵头领导:张亚东,牵头部门:竞赛处,参与部门:群体处、经济处、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黄龙体育中心、智力运动管理中心、竞赛中心等)

举办世界排球比赛、杭州马拉松、女排世俱杯、长距离铁人三项世界杯赛、大湾区自行车赛等高水平体育赛事。

1、与国际单项组织积极对接,精心筹备组织赛事;

2、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赛事联盟建设,谋划有影响力的长三角自主品牌赛事;

3、加强高水平赛事宣传推广;

4、及时做好赛事总结。

1、二季度启动大湾区自行车首站;三季度、四季度陆续推出,预计全年4-6站;

2、5月下旬举办温州洞头长距离铁人三项世界杯赛;

3、11月第一周举办杭州马拉松;

4、举办世界排球比赛和女排世俱杯比赛。


14

完善竞技体育运行管理体制。深化竞技体育院校化改革,进一步完善“一院三中心”的竞技体育管理格局。(牵头领导:吕林,牵头部门:训练处,参与部门:政法处、经济处、群体处、人事处、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智力运动管理中心、体科所)

进一步推进学院升本工作。制定公开透明,面向全省的重大赛事选拔办法。

1、按照计划研究推进学院升本工作;

2、更好的适应体育改革,加强对运动队的管理,制定全国一类比赛及综合性运动会的运动员选拔办法。

1、学院升本工作贯穿全年;

2、全国一类比赛及综合性运动会的运动员选拔办法12月完成。


实施体育产业促进计划

15

完善体育产业业态结构。结合浙江的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按照“优先发展运动休闲产业、重点培育体育竞赛表演业、做大做强体育装备制造业、积极拓展新兴体育服务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体育产业业态结构。到2020年,全省体育产业总产出超过3000亿元,体育产业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超过1.2%,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40%。(牵头领导:李华,牵头部门:经济处,参与部门:群体处、训练处、竞赛处、黄龙体育中心、体彩中心、竞赛中心、体科所)

2020年实现全省体育产业总产出3000亿元,体育产业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1.4%,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50%。

1、大力发展户外运动产业;

2、深入推动体育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

3、强化品牌体育赛事培育。

1、举办省户外运动大会;

2、开展浙江省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和优秀项目评选,举办浙江省运动休闲旅游节;

3、更新完善品牌体育赛事名录,发布《浙江省重点培育品牌体育赛事名录库(2020)》。


16

优化体育产业空间布局。坚持资源导向、突出特色、协调发展,不断优化我省体育产业空间布局,重点打造四大体育产业功能区:以四大都市区为核心的都市体育产业功能区、浙东南沿海海洋体育产业功能区、浙西浙南山地运动休闲产业功能区、以八大水系等水资源为依托的水上运动休闲产业功能区。(牵头领导:李华,牵头部门:经济处,参与部门:政法处、竞赛处、体科所)

大力发展户外运动休闲产业,带动区域空间布局优化。

研制航空运动产业、水上运动产业、马拉松运动产业三个专项规划。

年底前制定发布。


17

培育激活体育产业市场主体。推进体育产业孵化平台建设,发挥体育产业引导资金、各类体育投资基金的推动作用,推动一批体育龙头企业上市、扶持一批重点骨干体育企业、培育一批体育新兴潜力企业。“十三五”期间培育5家以上体育上市公司,形成资本市场民办体育的“浙江力量”,着力扶持、培育一批在体育产业各个领域有自主品牌、比较优势、竞争实力的重点体育企业。(牵头领导:李华,牵头部门:经济处)

进一步优化体育产业资金保障,引导扶持体育产业项目50个,拉动社会投资20亿元。

1、修订完善省级体育产业发展资金政策;

2、组织开展省级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建设;

3、强化服务意识,做好体育企业服务工作。

1、修订完善省级体育产业发展资金政策;

2、印发省级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项目申报的通知,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3、落实“三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对体育企业的影响”调查问卷工作。


18

打造体育产业发展平台。努力培育体育特色小镇,培育省级体育特色小镇10个以上。加强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打造15个左右省级运动休闲基地以及一大批市、县级运动休闲基地。推进体育制造业集群建设,培育、扶持10个以上体育制造业集群。搭建体育产业展销交易平台,加强体育产业区域发展合作。(牵头领导:李华,牵头部门:经济处)

深入开展省级运动休闲小镇创建培育工作,新培育省级运动休闲小镇3个,新认定省级运动休闲基地1个。

1、加强对省级体育小镇的创建指导;

2、深入开展省级运动休闲小镇创建培育工作;

3、持续开展省级运动休闲基地建设;

4、举办体育产业博览会;

5、深化长三角体育产业协作。

1、开展首批小镇认定评估和第二批小镇中期评估;

2、新培育一批省级运动休闲小镇;

3、开展省级运动休闲基地认定工作;

4、举办中国·长三角国际体育休闲博览会;

5、办好第七届长三角运动休闲体验季活动。


19

健全完善体育产业扶持体系。加强对体育产业的宏观管理,优化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建立各级政府体育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体育产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制定出台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的政策措施。完善体育产业市场化运行机制,推动形成全省体育产业相关权益市场化交易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机制。(牵头领导:李华,牵头部门:经济处,参与部门:政法处、训练处、竞赛处)

加强促进体育消费的政策研究,以及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研究。扶持10个以上体育企业授信贷款15亿元。

制定发布《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 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1、年底前制定发布《实施意见》;

2、加强银企对接,支持做好体育企业授信工作;


20

加快推进黄龙中心体制机制建设(牵头领导:李华,牵头部门:经济处,参与部门:人事处)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性意见和相关政策精神,坚持“平稳推进”原则,通过进一步深化事业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公司运营机制,强化事企的绩效监管,推进并实现黄龙体育中心在确保公益的前提下,“管办分离、事企分开”。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党的领导;

2、坚持事企分开、管办分离,推进事企分类管理;

3、坚持巡视审计整改落实,健全内控制度;

4、进一步加强干部梯队建设

1、执行好事企职责边界,并充分用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企业效益工资政策,对事企人员实行分类考核;

2、结合黄龙实际,推进指标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和评价体系建设;

3、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优化资产运营模式。坚守国有体育场馆的公益属性,在资产委托、场馆经营等方面“宜企则企”;

4、进一步健全黄龙中心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发展公司风险防控机制。


实施体育综合改革工程

21

全面推进体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改革完善体育发展体制机制。(牵头领导:李华,牵头部门:政法处,参与部门:人事处、办公室、经济处、群体处、训练处、信息中心等)

落实省委要求,深化体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推进社会力量办体育全国试点工作,力求在2个以上领域形成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经验;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部署扩大探索面,摸索各具特色的社会力量办体育路子和模式。全面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水平。推动体育“破难题促发展惠民生”三服务活动常态化、机制化。

1、协调指导温州推进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试点工作;抓好全省20类90个以上重点改革项目;召开全国社会力量办体育工作现场会;

2、深化公共体育场馆服务提升改革,抓好黄龙体育中心45个以上改革项目;

3、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2.0建设,实现100%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90%部门间非涉密事项接入,现场执法掌上执法率达90%;

4、建立体育“三服务”问题清单和协调督查机制,问题解决率达90%以上,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组团式、蹲点式服务,蹲点调研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天;开展疫情防控、复工复训驻企服务员联系重点企业(单位)定点服务。

1、协调指导温州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并落实责任分工,逐条抓好推进落实;部署全省社会力量办体育重点项目;起草《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体育若干意见》;配合体育总局筹备全国社会力量办体育工作现场会;

2、制定《黄龙体育中心“最多跑一次”改革重点项目展示方案》,并推动实施;

3、全年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2.0建设;

4、建立制度,深入基层,广泛开展“三服务”调研,同时建立完善机制,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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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依法治体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体育标准化建设,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切实提高提升我省体育系统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牵头领导:李华,牵头部门:政法处,参与部门:各相关处室和单位)

推进体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加快体育领域立法和制度建设工作步伐,加大体育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体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抓好《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办法》贯彻实施。

1、配合省司法厅做好省政府规章一类立法项目《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相关立法工作;

2、开展全省体育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专项检查;

3、在宁波开展全省《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办法》标准实施试点。

1、3-4月在原有草案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草案送审稿并报省政府,配合省司法厅做好调研、意见征求、材料准备等立法相关工作;

2、6月份组织开展全省体育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举办一期体育业务类法规培训;

3、制定标准实施试点方案,推进标准实施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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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以培养高层次、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加强体育行政管理者队伍、体育职业工作者队伍、体育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体育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牵头领导:鲍学军,牵头部门:人事处,参与部门:群体处、训练处、竞赛处、经济处、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智力运动管理中心等)

深入领会和把握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好干部标准,结合体育系统干部队伍实际,抓好《浙江省体育局干部人才工作五年规划》(2019—2023年)贯彻落实。建立10个以上浙江省教练员名师工作室,培养百人优秀中青年教练员,加大教练员培训力度,全年培训180人以上。计划培训裁判员1500人次,培养国家一级以上裁判员600人。计划培育体育产业人才250名。计划培训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10人,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500人,基层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提高不少于500人。

1、突出政治标准,强化结果运用,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职级晋升机制;

2、强化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进一步推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使用,进一步畅通机关与事业单位干部交流渠道,加大干部交流锻炼力度;

3、聚焦优化年龄结构,改善专业结构,完善来源、经历结构,统筹谋划、通盘考虑,配齐配优配强事业单位领导班子;

4、选拔建立名师工作室,并组成名师工作室团队;

5、采取国内外培训、学习、交流等方式培养优秀中青年教练员;

6、制定《关于推进体育赛事改革,构建现代化赛事组织体系的若干意见》;

7、完善《浙江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实施意见》;

8、组织开展2020年全省体育产业专题培训班、全省体育产业企业负责人培训班、体育产业青创培训班;

9、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1、根据局党组安排统筹推进干部调整选拔工作;

2、1月汇总各市体育局和省局训练单位上报的教练员名单;2月审核,3-4月公示,经局长办公会议通过下文公布名师工作室和优秀中青年教练员名单;

3、3月制定教练员培训计划并下发培训通知(时间、地点、培训人数),5月开始实施培训工作;

4、组织全省裁判员管理干部培训;

5、组织开展裁判员等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30场次;

6、全省体育产业企业负责人培训班拟于9月份完成;全省体育产业专题培训班11月份完;体育产业青创培训班在10月份完成;

7、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初定7-8月份在浙江工业大学开展,为期8天。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全年培训计划分6期,每期不少于5天;技能提高培训计划不少于10期,每期不少于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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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服务保障。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加强科医保障和反兴奋剂工作,不断完善教练员和运动员生活待遇、激励政策以及运动员退役安置等方面的政策。(牵头领导:鲍学军,牵头部门:人事处,参与部门:训练处、竞赛处、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智力运动管理中心、体科所等)

进一步加强我省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提高运动员文化知识水平;组织全省少年儿童运动员进行赛前文化课统一考试,规模达6000余人。

培育一批专业技术过硬、能干踏实的科医保障团队。切实提高科医保障人员的服务质量、保障水平,为浙江竞技体育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加强反兴奋剂工作, 逐步建立省级拿“干净金牌”的反兴奋剂长效治理体系,加强浙江“纯洁体育”讲师队伍和兴奋剂检查官队伍,积极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和委托兴奋剂检查工作。

积极争取政策,做好运动员,特别是跨界跨项运动员的各项保障工作。

1、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的若干意见》,建立我省体育系统文化教师学术平台,开展教研大组活动;

2、对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运动员进行赛前文化考试和其它形式的考试;

3、加强科医人员的服务理念,定期组织科医人员参加各项培训,更新理念,牢固树立服务意识;4、以老带新,提升新晋科研人员的工作能力;

5、建立完善各训练单位、各级体育部门、各级体校反兴奋剂工作机构,构建全省防反兴奋剂工作治理网络;5、强化浙江省“纯洁体育”讲师队伍,积极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和拓展活动,实施重大赛事参赛人员兴奋剂教育准入制度;5、强化省兴奋剂检查官队伍,突出省队联办队伍开展反兴奋剂委托检查工作,2020年拟委托兴奋剂检查170例;8、深入省级训练单位开展三品检查和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各训练单位抓好运动员行踪申报、营养品采购等各个工作环节;

9、做好跨界跨项运动员的各项保障工作。

1、组织开展调研,出台《关于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教师学术平台,11月底完成;

2、组织赛前文化考试(4、5月);

3、开展文化教师教研活动(7、8月);

4、通过招聘、选调、借调等多途径打造高质量的科医保障团队;

5、通过各种培训、下基层、以老带新等方式提升现有科医团队的保障服务水平;6、4-12月开展170例赛内赛外兴奋剂委托检查工作;7、一季度制作发放《2020年禁用清单》,梳理核对年度注册检查库、检查库运动员和浙江检查库人员信息;8、4-12月开展浙江“纯洁讲师”培训和形式多样的反兴奋剂教育拓展活动;

9、为省队跨界跨项运动员投保中华体育基金会的伤残互助保险和我省配套的意外伤害险,为运动员的训练做好保障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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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社会环境建设。加强体育文化建设,加强体育宣传工作,增强全民体育意识,加快“智慧体育”建设,启动浙江省体育博物馆建设,积极改善体育发展环境,营造浓厚的体育文化氛围。(牵头领导:吕林,牵头部门:办公室,参与部门:信息中心、体坛报社)

做好对东京奥运会、全国冬运会等国内外大型体育赛事的宣传;围绕省局年度重点工作,策划系列重点报道宣传,组织2次中央及省级主流媒体采风,同时,在全国、省级主流平面媒体刊发涉浙体育报道200篇。

深入推进体育数字化转型工作,对照《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浙江省体育局数字化转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抓好相关工作的推进落实。

1、围绕东京奥运会、全国冬运会等大型体育赛事宣传,做好组织媒体报名、重点运动员信息提供、联络采访人员等协调服务工作,突出展现浙江运动健儿的良好形象;

2、聚焦体育热点焦点话题,开展体育宣传报道。每一季度精心确定宣传主题,充分展示浙江体育事业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突出对体育重大赛事活动和社会聚焦度高的热点及基层体育人物的采访,发出浙江体育声音,讲好浙江体育故事;

3、抓好体育数字化转型的统筹协调,配合相关处室重点推进全省体育公共服务平台和体育数据仓建设,加强跨部门多业务综合和数据开放应用。

1、一季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体育条线防控宣传。筹备2020年度全省体坛“十佳”评选活动。完成对市体育工作宣传文化考核;

2、二季度策划东京奥运会宣传活动,做好媒体服务保障工作。邀请中央媒体来浙采风;

3、三季度组织召开2020年全省体育宣传工作会议。组织省级主流媒体省内采风;

4、四季度做好全省体育宣传工作总结。做好杭州马拉松等的宣传工作;

5、全年:协调省内主流媒体开展体育新闻宣传。协调配合相关处室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决策部署和既定的工作方案,推进数字体育建设。组织网评员队伍网评,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局系统信息工作例会。做好智慧协同办公系统日常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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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打造清廉体育为目标,以落实巡视整改为抓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全省体育系统营造风清气正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深化体育阳光工程,加大对赛风赛纪和兴奋剂问题的监督力度。(牵头领导:鲍学军,牵头部门:机关党委,参与部门:各有关处室和单位)

突出政治统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思想政治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基层基础,推进支部建设提升工程,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

狠抓正风肃纪,深入推进清廉体育建设,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培育积极健康的廉政文化氛围,营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政治生态。

围绕服务大局,深化开展“三服务”活动,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扩面提质,提高促进改革发展服务效能。

做好群团工作,坚持党建带群建,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积极发挥统战群团同心聚力作用,团结带领群众建功新时代。

1、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落实中央、省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2、做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总结提炼工作经验,推广“五环”党建工作法。认真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政治生日等制度。严格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提高党务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和工作水平。指导基层党组织按要求完成换届工作,持续推进省级体育社团党组织建设。

3、高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我省“36条办法”和《中共浙江省体育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认真排查治理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过多过滥、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全面推进体育系统清明政风、清廉机关、清正队伍、清朗行风“四大工程”建设。

4、深化“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强服务强效能”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组织发动党员干部深入一线访民情、访企情、访政情,推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与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联建。

5、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省直机关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党外干部梯队建设。加强与党外人士的沟通联系。健全群团组织体系,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关心关爱职工身心健康。

1、2月制定下发《2020年省体育局党建工作要点》。3月制订下发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至少举办4期“体育大讲堂”。

2、4月完成局系统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培训;召开年度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全年深入开展“新时代大学习·跟着总书记读好书”活动。

3、2月制定下发《关于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情况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方案》。3月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4、5月组织对基层党支部工作记事本记录情况自查自纠及督查;召开青年干部座谈会;6月完成2019年省直机关作风建设民主评议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党员思想状况分析。“七一”前夕,组织各级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7、8月组织开展局系统年度党建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

5、3月开展书记党建述职、民主评议党员、星级评定等工作。每月,按照《每月党员学习活动日制度》,每个支部至少组织一次党内活动,每名党员至少参加一次组织生活。

6、6月底前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全年,根据干部调整的情况,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按要求完成换届工作;分批分层次办好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培训和党员集中轮训;组织纪检干部业务培训;指导条件成熟的省级体育社团成立党组织,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

7、10月底前建立巡察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全年,扎实推进“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活动。


抄送:派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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