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373/2020-000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体健〔2020〕1号 公开日期: 2020-05-07
发布单位: 省体育局

浙江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关于公布2019年“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评估合格单位的通知

2020-05-07 16:36 来源:浙江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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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根据《2019年“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经第三方评估机构浙江体育科学研究所对创建“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单位的评估以及申报材料审核,同意绍兴市和26个县(市、区)通过评估,现予以公布。

一、设区市

绍兴市

二、县(市、区)

杭州市: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

宁波市:镇海区、奉化区、象山县、余姚市、海曙区

温州市:洞头区、乐清市、文成县、泰顺县

嘉兴市:南湖区、秀洲区、海盐县

绍兴市: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

金华市:金东区、武义县

衢州市:江山市

台州市:路桥区、玉环市

丽水市:遂昌县、松阳县、云和县

浙江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5日

抄送:浙江省体育科学研究所。

浙江省实施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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