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373/2020-0008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浙体健〔2020〕1号 | 公开日期: | 2020-05-07 |
发布单位: | 省体育局 |
浙江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关于公布2019年“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评估合格单位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根据《2019年“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经第三方评估机构浙江体育科学研究所对创建“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单位的评估以及申报材料审核,同意绍兴市和26个县(市、区)通过评估,现予以公布。
一、设区市
绍兴市
二、县(市、区)
杭州市: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
宁波市:镇海区、奉化区、象山县、余姚市、海曙区
温州市:洞头区、乐清市、文成县、泰顺县
嘉兴市:南湖区、秀洲区、海盐县
绍兴市: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
金华市:金东区、武义县
衢州市:江山市
台州市:路桥区、玉环市
丽水市:遂昌县、松阳县、云和县
浙江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5日
抄送:浙江省体育科学研究所。
浙江省实施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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