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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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省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体育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体育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和推动体育改革,制定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全省体育事业发展。

(三)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检查。

(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五)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推动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负责监督管理体育经营活动。负责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规模体育活动和体育系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组织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六)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科研教育工作。负责全省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七)管理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间以及与港澳台的体育合作与交流。

(八)负责省级体育社会组织的业务监管,指导体育社会组织改革。管理健身气功。

(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深化体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体育文化发展,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体育精神。推进体育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推进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体育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

省体育局承担省体育总会的日常工作,其秘书处工作由群众体育处承担。

地址邮编: 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邮编: 310004
公开电话: 0571-85062560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
投诉电话: 0571-85061933
网站地址: tyj.zj.gov.cn
工作时间: 8:30—12:00,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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