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373/2021-0547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6-08 | |
发布单位: | 省体育局 |
浙江省体育局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奥运延期带来的影响和冲击,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体育事业发展,努力做到“两手硬、两战赢”,在“重要窗口”建设中贡献体育力量。
一、坚持党对体育工作的坚强领导,体育系统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充分发挥局党组示范引领和各级领导班子模范带头作用,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年局党组集中学习21次,其中专题学习研讨9次,开展交流研讨75人次,举办“体育大讲堂”5期,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体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深化清廉体育建设。深入开展“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和“五个一”活动,稳步推进“清明政风、清廉机关、清正队伍、清朗行风”四大工程建设。出台《中共浙江省体育局党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局党组巡察常态化工作机制,对2家直属事业单位进行巡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层层签订“个性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形成闭环管理。指导省体彩中心成功创建浙江省文明单位。调整成立省反兴奋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省反兴奋剂工作会议,研究制订省级运动队反兴奋剂工作“两长制”、主体责任清单、纪检监督责任清单和问责工作制等相关制度,着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兴奋剂风险防控体系。抓好“三品”防控,将运动员营养品采购纳入政采云“体育装备馆”,彻底杜绝营养品招投标中的隐藏风险。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推行党支部分类定级、星级管理,推广“五环”党建工作法,全面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党建工作常态化督查,建立基层党建工作晾晒制度,不断强化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顺利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开展向徐国义同志学习活动,号召全省体育系统干部职工对标先进、学习榜样,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奋斗担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深化机构改革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局属9家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工作全面完成。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组织局系统干部挂职锻炼。全年共提拔24人,交流4人。分两批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共推出62个岗位招聘73人,学院公开选聘副处级干部3名。实施优秀教练员和运动员“双百工程”,选拔19名金牌教练员建立名师工作室,选拔119名中青年教练员作为培养对象,选拔123名精英运动员备战奥运会、亚运会和全运会。
二、坚持“两手硬、两战赢”,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
(一)压实压紧疫情防控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训练备战、竞赛活动、综合保障、督查检查4个专班,建立疫情防控统一指挥、每日报告、督查督导等各项工作机制,确保方案有人做、举措有人抓、落实有人督,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突出防疫情、保备战。坚持一手严抓疫情防控一手狠抓训练备战。按照“队伍在哪儿、干部就在哪儿、服务就在哪儿”的要求,分类落实精密智控,全面实施清单管理,从严从实抓好运动队返训、境外疫情输入性风险防范、心理疏导和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形成闭环管理,把疫情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加强赛事活动管控。服从疫情防控大局,及时调整赛事活动安排,强化公共体育场馆疫情防控。共取消或延期举办省内体育集训和冬令营活动4个,县级以上各类赛事440项,群众性体育活动609项。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级调整情况,按照“属地负责、风险可控、分级分类、有序推进”原则,有序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恢复对外开放,方便群众健身。
(四)加强居家健身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提倡开展居家健身,组织在浙媒体和乐刻运动等专业机构,联合推出系列线上“云健身”活动。其中“宅家也爱做运动”“全家总动员宅家运动会”等专栏节目60余期,抖音平台点击量超19亿次。
(五)深化“三服务”活动。积极响应省委号召,开展“三服务”活动,以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运动队为主体,派驻“服务员”一对一定点服务。全年共收集问题187个,已办结184个,办结率98%(其中3个问题转交省教育厅办理),满意率100%。调整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使用方向,联合金融机构为体育企业提供专项金融服务,帮助体育企业纾困,目前已兑现1145个项目、纾困资金1626万元,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全年累计授信体育企业104家,授信额度25.7亿元。
三、积极实施“五个重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一)着力推进重大改革(试点)
1.深入推进社会力量办体育全国改革试点工作。社会力量办体育全国唯一试点取得积极成效,国家体育总局在温州召开全国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试点现场推进会予以总结推广。推出20项改革试点项目、115项具体改革举措,积极引导深化全省社会力量办体育。
2.全面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服务大提升。联合省委改革办、省跑改办出台《关于推进全省公共体育场馆服务大提升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全省119个公共体育场馆八个方面服务提升工作。
3.积极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改革。协调指导省级体育协会向社会公开招聘会长和秘书长试点工作,推动省级体育社团负责人由推荐制向推荐和公开征招结合制转变。
4.深化推进体育赛事改革。出台实施《关于推进体育赛事改革构建现代化赛事组织体系的若干意见》。推进长三角体育赛事合作,我省27项赛事入选长三角体育赛事库。强化赛事服务,首次将省级青少年体育赛事和体育社团赛事培训活动通过省产权交易所平台向社会公开招标。建立全省赛事统一管理平台,实现赛事发布、报名和成绩共享三统一。规范参赛体检时限、内容和要求,推动体育赛事保险一站式服务。出台《浙江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实施细则》,建立裁判员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裁判员队伍建设。
(二)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工程)
1.加快推进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新建2490个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完成率103.75%,其中新增足球场100个(完成率200%)、游泳池100个(完成率100%)、百姓健身房1015个(完成率101.5%)、小康体育村升级工程1000个(完成率100%)、社区多功能运动场275个(完成率110%)。大力推进体育设施进公园,全年新增106个体育公园及体育设施进公园项目。“十三五”期间建成1013块社会足球场地,在全国率先完成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体育总局下达我省815块的建设任务,完成率124.3%,位居全国第五。
2.着力推进学院专升本工作。深化学院专升本研究论证工作。紧抓独立学院转设机遇,努力推动学院向本科院校发展,为现代化体育强省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3.扎实推进重大基建项目建设。黄龙体育中心亚运改造项目完成总工程量84.5%。省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省发改委批复同意,基本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学院游泳馆改造有序推进。
4.推进绿城足球俱乐部股改重组。在省委、省政府关心重视下,省体育局会同相关单位促成省能源集团联建浙江绿城足球俱乐部,进一步推动我省足球改革发展。
(三)着力推进重大赛事(活动)
1.全力备战“三大攻坚战”。针对疫情和奥运延期所带来的复杂因素,深入运动队开展专题研讨分析、备战盘点,明确备战目标,及时调整完善东京奥运会、陕西全运会备战参赛计划,制定实施杭州亚运会备战计划,统筹做好2021年东京奥运会、陕西全运会和2022年杭州亚运会的训练备战工作,努力趋利避害、化危为机。截至2020年底,我省有国家队集训运动员101人(夏季项目87人,冬季项目14人),其中15人获得东京奥运会参赛资格。
2.参加全国冬季运动会取得历史性突破。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因疫情影响延期举行。在前期的比赛中,我省运动员获得4金1银7铜,实现了重大历史性突破。
3.创新举办浙江省首届生态运动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八厅局创新举办浙江省首届生态运动会,打造“体育+旅游+文化+消费”新模式,集聚乡村人气、促进体育消费、增进百姓健康,助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
4.创新举办全省农村文化礼堂运动会。联合省委宣传部出台《浙江省体育进农村文化礼堂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努力把全省17000多个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成为体育惠民的“新阵地”,让农村文化礼堂“动起来”。创新举办“我们的村运”——全省农村文化礼堂运动会,打造继“我们的村晚”之后的另一张农村文化礼堂活动金名片。
5.大力开展全人群覆盖的赛事活动。高质量举办全国田径锦标赛、杭州马拉松等重大赛事。举办浙江省第三届女子体育节、2020年全国新年登高江山主会场活动、长三角体育圈全民健身大联动活动等系列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全年共举办国家级赛事72场次、长三角赛事19场次、省级赛事逾300场次。
(四)着力推动出台重大政策(规划)
1.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的实施意见。推动各地出台鼓励体育消费的政策举措,宁波、嘉兴、绍兴、舟山等地开展体育消费券试点工作。宁波、绍兴、金华成为首批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全国共40个)。
2.启动浙江省体育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浙江省高水平建设现代化体育强省行动纲要》编制工作。完成“十四五”规划以及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竞赛等四个子规划初稿。完成《浙江省高水平建设现代化体育强省行动纲要》(送审稿),报请省政府办公厅研究颁布。
3.研究制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体育加快推进体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经省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12月7日由省政府正式发布。
4.推进体育立法工作。《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经省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10月29日由省政府令第384号正式发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5.建立全民健身发展指数评估制度。创新制订浙江省全民健身发展指数评估指标体系,形成《2019年浙江省全民健身发展指数报告》,通过数据分析、量化赋分,着力破解我省全民健身发展情况缺乏量化评价体系的短板。
(五)着力打造重大平台
1.着力打造体育现代化创建平台。指导全省首批24个县(市、区)创建体育现代化县(市、区),在宁波鄞州区开展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试点工作,并与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相结合,全力提升创建成效。
2.着力打造数字体育平台。迭代升级浙江省体育公共服务应用系统,在“浙里办”打造体育服务专区,实现场馆导航预约支付、运动员训练管理、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赛事报名、全域户外等10多个一级功能模块,注册用户逾23万。抓好全民健身地图2.0建设,实现公共体育场地设施100%纳入全民健身地图并提供导航、查询功能。
3.着力打造体育产业基地和体育小镇建设平台。新增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项目各2个,累计创建国家体育产业基地22个。积极构建运动休闲村(居)、省级运动休闲小镇、体育类省级特色小镇、国家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四级小镇建设体系,全省现有国家级运动休闲特色小镇3个、体育类省级特色小镇4个、省级运动休闲小镇19个。
4.着力打造户外运动产业平台。完成航空、水上、马拉松等专项运动规划的编制工作。率先在全国试点建设“环浙江国家步道”1000公里。深化打造浙江省户外运动智能信息服务系统2.0,丰富上线项目内容和项目信息,优化系统功能。
我省体育事业发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体育场地设施等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仍然不足,群众体育事业发展地区间、城乡间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受疫情影响,给体育产业、体育竞赛等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和不确定性;三是竞技体育总体规模偏小、综合竞争力还不够强,“三大球”改革发展和后备人才培养还存在不少短板;四是体育消费潜力未得到有效释放,体育产业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度还不够高;五是影响力大、等级高的国际性赛事少,体育竞赛的影响力、带动力还不强;六是推动实施“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仍有不足,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改革创新成果还不够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