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373/2022-055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10-20
发布单位: 省体育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全省大中小学校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0-20  14:26来源:浙江省体育局

《中共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大中小学校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体人〔2022〕27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于2022年10月12日印发,并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体育工作高度重视,强调“要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体发〔2020〕1号)、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1〕81号)和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体训〔2021〕268号),为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升学生运动技能水平、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特制定《浙江省大中小学校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二、制定过程

从2022年5月上旬开始,省体育局《实施意见》组建工作专班,由局人事处牵头,会同训练处和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等着手《实施意见》研究起草工作。先后赴兄弟省市以及省内部分市、县(市、区)进行调研,并组织专题研讨论证,5月中旬形成《实施意见》初稿。多次召开专班会议,反复研究讨论,于6月上旬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广泛深入开展征求意见工作,先后多次征求省体育局机关各处室、相关直属单位和各市体育、教育、编办、人力社保和财政部门的意见,共收集到意见23条,对征求到的意见逐条进行研究,在充分吸纳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于8月上旬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8月中旬,省体育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意见》送审稿,并送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等单位联合会签。10月12日,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和省体育局等5部门正式印发《关于印发〈浙江省大中小学校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体人〔2022〕275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5个部分15条。主要内容是:

第一部分:岗位设置范围与要求。在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高等院校增设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并针对不同类别学校分类提出相应要求。

第二部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学校体育教练员的岗位职责是主要承担学生体育运动专项技能及体能训练,传授运动项目竞赛规则、运动损伤防护康复等知识技能;承担学校运动队训练管理、开展运动训练、参加体育竞赛、选拔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高水平运动员;指导组织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校园体育社团活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等工作。同时对任职条件提出了学历、专业考核、运动成绩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第三部分:岗位管理。根据管理权限,提出了岗位设置要求。明确学校体育教练员职称纳入体育专业人员职称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另行制定。

第四部分:强化措施保障。积极搭建学校体育教练员作用发挥平台,多渠道多来源加强学校体育教练员队伍建设,统筹利用学校体育教练员资源,畅通学校体育教练员队伍职业发展通道,加大学校体育教练员队伍建设保障力度,积极搭建学校体育教练员作用发挥平台。

第五部分:加强组织实施。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各地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十四五”期间学校体育教练员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逐步到位;各地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推动政策落地。

四、亮点和特色

《实施意见》立足浙江实际,力求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学校体育教练员政策体系。主要创新之处:一是在岗位设置要求上,针对不同类别学校分门别类明确相应要求。二是在学校体育教练员任职条件的规定上,与浙江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相适应,除解决优秀退役运动员出路外,为社会力量培养运动员进入留出通道。三是鼓励区域范围内统筹配置、充分使用学校教练员资源。四是打通学校教练员和体校教练员交流互通的通道。五是鼓励面向全国引进优秀教练员人才,高水平人才享受当地人才政策。

解读机关:浙江省体育局,咨询电话:0571-85061759。

原文:中共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大中小学校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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