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召开纪检干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会
发布日期:2024-01-26  09:28访问次数:作者: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来源:浙江省体育局

在日前召开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中强调,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

1月23日上午,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组织学院全体纪检干部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曹祖泉同志以“心中存‘戒’,言行有‘界’”为主题讲纪律教育课。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徐苏瑾主持,纪委委员张庆、胡桂英出席,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或支部书记、副书记参加学习会。

曹祖泉同志以学习领会重要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次修订的主要特点为切入口,讲述此次《条例》修订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总体特征、新亮点,结合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实际,具体讲解了《条例》总则、分则、附则中增写、充实、调整、完善的重要内容、运用规则、违纪情形、处分规定。

他强调,纪律是党员“心中的戒尺”。“戒尺”锻造得越强,党员干部的言行就会更有“界”。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学习党内法规,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公职人员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纪检干部应当学在先、做在前,尤其是与履职紧密相关的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更要学习到位、理解到位、执行到位。要进一步全面学习、深入领会、准确运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纪律刻印在心、落实于行。不仅要自觉将《条例》作为工作生活的准绳和规范,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养成纪律自觉,还要对工作、生活中发现的违反党纪的问题,积极斗争、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做到严格执纪、精准执纪、规范执纪。

徐苏瑾同志要求,作为纪检干部,要深学细悟《条例》的精神内涵,切实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深入系统学、带着问题学、联系业务学,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以学促行。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