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373/2017-0549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政办发〔2017〕49号 公开日期: 2017-06-14
发布单位: 省体育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7-06-14  22:58来源:浙江省体育局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推进浙江足球改革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特别是足球改革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把足球改革发展作为建设体育强省的重要举措,按照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部署,遵循足球发展规律和浙江实际,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抓好足球基础建设和人口普及,促进足球运动与全民健身、体育产业协调发展,推动建立专业高效、系统完备、民主开放、运转灵活、法制健全、保障有力的足球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我省足球改革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足省情。从我省足球实际出发,学习借鉴足球发达国家和先进省市经验,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动足球运动与全民健身相结合,走出一条符合浙江特色的足球发展路径。

——坚持注重战略和夯实基础相结合。着眼长远,注重我省足球的可持续发展。夯实足球发展人口基础、设施基础、管理基础,优化组合,创新机制,努力破解发展难题。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强化政府基础性保障功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因地制宜,整合资源,激发活力,积极营造我省足球可持续发展的外部环境。

——坚持行业自律。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肃赛风赛纪,创造公平诚信环境,鼓励保护平等竞争,弘扬体育精神,全面实现足球的社会价值和功能。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我省足球发展水平实现全面提升。主要包括:初步形成全省群众积极参与足球发展的浓郁氛围和较为完善的社会足球、校园足球、竞技足球、职业足球运动体系;足球场地设施明显改观;组织、宣传、投入机制,专业人才培养等政策保障措施到位;足球事业和足球产业协调推进,青少年足球人口大幅增加,职业联赛组织和竞赛水平达到国内一流,参加全国运动会队伍进入先进行列,实现各个年龄段国家队中都有我省输送的优秀运动员;具备承办国际足联男足世界杯分赛区等国际大型足球赛事的条件和能力。

二、调整改革各级足球协会

(四)深入推进省足球协会调整改革。省足球协会是具有公益性和广泛代表性、专业性、权威性的全省足球运动领域的社团法人,是推动足球项目普及与提高的地区性自律机构,是代表我省参加中国足球协会的唯一合法机构,主要负责团结联系全省足球力量、推广足球运动、培养足球人才、组织参与职业联赛等。参照中国足球协会的管理模式,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原则,深入推进省足球协会的调整改革。

(五)强化省足球协会改革保障。进一步优化省足球协会领导机构,不断吸收优秀人才充实工作队伍。坚持依法独立运行,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计划制定、财务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具有自主权。完善社团法人机制,实行财务公开,接受审计和监督。按照政社分开原则,划清职能界限,鼓励省足球协会积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并在依法和政府的政策支持引导下,提升自主发展、自我管理、筹集资金和社会服务等能力。

(六)逐步推进各级足球协会建设。建立健全各级足球协会和各行业足球协会组织,壮大各自的专业力量,提升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造就一支适应我省足球改革发展需要的专业化管理队伍,建立完善的后备人才、教练员、裁判员、竞赛管理人员等足球从业人员培训体系。加大对各级足球协会建设的支持力度,提升地方足球协会公共服务能力,支持和引导地方足球协会健康发展。

三、支持推动职业足球俱乐部改革发展

(七)规范职业足球俱乐部建设。完善职业足球俱乐部准入机制,充分发挥其在职业足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职业足球俱乐部应加强自身建设,遵守行业规则,担当社会责任,维护城市形象,成为文明建设的倡导者和推动者。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职业足球俱乐部的指导和支持,为职业足球俱乐部创造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和训练竞赛条件。

(八)做强男子足球职业俱乐部。进一步增强职业俱乐部的自我造血功能,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培育稳定的球迷群体和丰富的城市足球文化,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比赛能力,努力打造国内领先的男子足球职业俱乐部。

(九)发展女子足球职业俱乐部。按照女子足球省队市办、企业联办模式,进一步推进女子足球职业俱乐部建设,全力完成“冲超”任务,尽快进入全国女子足球超级联赛强队行列,推动全省女子足球发展。

(十)优化职业足球俱乐部股权结构。政府以足球场馆等资源投资入股,实行政府、企业、个人多元投资,形成合理的股权结构,推动组建股份制职业足球俱乐部,实现俱乐部的地域化,鼓励具备条件的俱乐部逐步实现名称的非企业化,长期扎根所在城市,成为城市金名片。

(十一)鼓励地方组建职业足球俱乐部。杭州、宁波、温州等有条件的设区市分别组建1支以上职业足球俱乐部参加全国不同等级的足球比赛,提升我省足球在全国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四、推进全省竞技足球改革发展

(十二)积极建立新型足球学校。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筹建我省男女足球青少年训练中心暨国际足球学校,打造规模较大、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国内一流足球基地,建成中国足球协会省级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和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新型足球学校。

(十三)完善竞技足球人才培养体系。各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应建立训练中心,鼓励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承办,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部分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的培养任务交由社会力量负责,共同承担起培养全省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及足球专业人才的重任。鼓励俱乐部、社会力量选派青少年球员到足球发达国家接受专业培训,参加高水平比赛。

(十四)完善竞技足球竞赛体系。按照全国比赛年龄分组调整省级比赛年龄组别,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各年龄段年度比赛数量,调整完善竞技足球年龄组别衔接体系,加快提升青少年足球运动竞技水平。

(十五)办好省级足球训练营。利用假期举办省级足球训练营,为全省青少年足球教练员、运动员提供一个集训练、比赛、业务培训、文化教育于一体的交流平台。加强与国内外高水平队伍交流,聘请专家讲学与指导训练,为我省足球人才培养创造良好条件。

五、推进校园足球改革发展

(十六)明确校园足球工作分工。教育部门是改革发展校园足球的责任主体,体育部门积极配合开展业务指导工作。

(十七)提高校园足球普及水平。建设一批省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并在全省范围内设立若干个校园足球试点县(市、区)。2020年全省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达到1000所,2025年达到3000所。组建3000支以上校园足球队伍,吸引百万名青少年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校园足球培训、竞赛和足球文化活动。结合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校园足球逐步向农村、边远地区学校辐射,鼓励农村学生广泛参与足球运动。

(十八)开展足球特色教学。各级各类学校把足球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加大学时比重,推进足球教学模式多样化。中小学校按照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强化足球教学,高校足球选修课开设率达到90%。有条件的学校要建立校园足球课外训练制度,推动建立班级、年级和校级足球队,提高训练水平。

(十九)完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校园足球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的四级联赛,以及省、市、县、校四个层面的竞赛体系。组织小学低年级学生参加趣味性足球活动,从小学3年级开始,组织班级、年级联赛以及校际邀请赛、对抗赛等竞赛交流活动。高校组织开展院系学生足球联赛和校际足球交流等活动。设置合理渠道,有机衔接校园足球赛事与职业联赛、区域等级赛事、青少年等级赛事。

(二十)加快普及幼儿足球。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建立足球特色幼儿园,并积极参加全省幼儿体育大会,推动幼儿足球的普及发展。

(二十一)加强足球师资队伍建设。拓宽学校足球教师配备渠道,足球特色学校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足球教师,鼓励业务能力过硬、思想作风正派的足球教练员、裁判员,以及有足球特长的其他学科教师和社会志愿人士担任兼职足球教师。通过体育教师接受专业培训、引进高水平足球教练等办法,缓解校园足球师资力量紧缺的矛盾。完善政策措施,加强专业教育,为退役足球运动员转岗体育教师创造条件。

(二十二)畅通足球特长生成长通道。完善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的招生考试政策,激励学生长期积极参加足球训练和竞赛活动。各地要注重优秀学生足球运动员的选拔培养,组建本地学生足球代表队,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集训、比赛和交流活动。建立与社会相衔接的人才输送渠道,拓宽校园足球学生运动员进入省级足球后备人才梯队和足球职业俱乐部的通道。积极创造条件成立高校足球高水平运动队,吸纳足球特长生入队,允许足球特长生在升学录取时合理流动,获得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十三)增设足球专业。鼓励省内高校设置足球专业,有条件的成立足球系、足球学院,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家长、学校共同推进校园足球工作的积极性,为培养各类足球专业人才队伍、普及足球运动提供保障。

(二十四)完善安全保险机制。加强校园足球运动伤害风险管理,制定校园足球安全手册,明确参加足球活动时的安全注意事项及自我保护方法。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完善保险机制,提升校园足球安全保障水平,解除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后顾之忧。

六、推进社会足球普及发展

(二十五)凝聚社会足球发展合力。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是推动社会足球发展的重要力量。各级足球协会要发挥好行业指导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社会足球发展。

(二十六)做强省足球超级联赛。在省足球超级联赛范畴内举办县级、市级选拔赛,进一步完善浙超联赛。通过专业运作,充分挖掘商业潜力,将省足球超级联赛打造成全省水平最高、影响最大、参与度最广的11人制足球比赛,成为足球品牌赛事。

(二十七)推动社会足球普及。鼓励全省各行业组建各种类型的足球队和足球群体,建立11人制、7人制、5人制和沙滩、笼式足球区域系列赛制,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足球活动,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注重从经费、场地、时间、竞赛组织、教练指导等方面支持社会足球发展。

(二十八)加强社会足球基础建设。引导民间资金投入社会足球,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成立民间足球俱乐部,参加足球比赛,活跃足球氛围,带动当地足球事业发展。

七、完善足球改革发展保障体系

(二十九)充分发挥省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的作用。完善省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足球改革发展事项,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十)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应把足球改革发展摆上议事日程,体育、教育等部门在安排相关经费时,对足球改革发展给予倾斜。探索建立政府支持、市场参与、多方筹措支持足球发展的经费投入机制,引导依法规范设立足球发展基金,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和个人捐赠。各地要加大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足球发展力度。

(三十一)加强足球场地建设。各市、县(市、区)应根据全国和省足球场地建设规划要求,制定本地区场地建设具体规划。争取“十三五”期间启动建设1个大型专业足球比赛场。到2020年,全省建有社会标准足球场150个以上。兴建一大批简易实用的5人制、7人制足球场和笼式、沙滩足球场地,到2025年实现全省90%以上乡镇有简易足球场。

(三十二)完善校园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把校园足球场地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足球场地建设规划,创造条件满足校园足球活动场地要求。加大校园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建设小型多样足球场地设施。新建学校要建造与在校学生规模相适应的足球场地,满足在校学生足球校本课程和课外活动的需要。足球特色学校要达到足球场地方面的相关标准。

(三十三)鼓励社会资本兴建足球场地。各级政府在制定建设规划的同时,应鼓励民间资本投入足球场地建设,对各类足球场地,特别是民间资本运营的群众身边的足球场地等落实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十四)提高足球场地设施运营能力和综合效益。充分利用足球场地设施资源,实施多元化经营,加强市场开发,提高各级各类足球场地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积极推动公共足球场地、学校足球场地在课外时间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

(三十五)加强足球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足球教练员(教师)、裁判员、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培养一批足球专业人才。鼓励基层足球从业者参加中国足球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取得高等级上岗证书。组织省级教练员E级培训班,授权各市、县(市、区)分别组织E1级培训班,开展一级、二级、三级足球裁判员培训。积极引进足球专业高水平人才,出台相关激励政策。

(三十六)加快足球产业发展。制定足球产业扶持政策,加大足球无形资产开发力度。加快职业俱乐部产权清晰的投资机制建设,通过职业足球俱乐部上市、打造品牌赛事、举办国内外高水平赛事、扩大球迷队伍、开发足球衍生产品、培育足球服务市场等,推动我省足球产业蓬勃发展。

(三十七)加强足球行业管理。体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足球行业的管理,各级足球协会、各足球俱乐部要强化赛风赛纪教育,坚决杜绝运动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重复注册和“假赌黑”等丑恶现象出现,形成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的良好氛围,让足球成为城市软实力的象征。

(三十八)建立完善竞赛保障体系。开发全省足球从业人员网上注册系统,对全省所有足球项目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实行网络化注册管理。严格运动员资格审查,规范人才流动程序。

(三十九)加强足球赛事安全管理。各类足球比赛承办方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防范在前的思想,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级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大型足球赛事活动的许可审批和安全监管,及时查处扰乱比赛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好赛场内外的秩序和安全,引导球迷遵纪守法、文明观赛。

(四十)加大对足球的宣传力度。加强对足球的正面引导,建立专业足球门户网站,开发高效便捷的移动客户端(APP),引导各级主流媒体积极开办足球专栏,传播足球知识,弘扬足球文化。省级媒体要加大对足球运动的宣传力度,落实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省足球超级联赛和各类足球赛事的转播平台,满足球迷需求。

(四十一)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探索我省足球改革发展的新路径,扶持和指导一批足球发展有特色的市、县(市、区),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实现全面发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14日印发


政策解读链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