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373/2020-063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11-02
发布单位: 省体育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浙江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11-02  18:24来源:浙江省体育局

一、文件制定的目的、主要依据和制定过程

(一)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深化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浙江省体育局关于推进体育赛事改革构建现代化赛事组织体系的若干意见》对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强化裁判员监督管理,净化赛风赛纪,以提升浙江体育裁判员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指导,为做好我省体育竞赛(含奥运全运项目、非奥群众体育项目)裁判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体育竞赛裁判员注册、资格认证、培训、考核等工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21号令《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结合我省近几年来裁判员队伍管理实际情况和各项目裁判员发展现状,根据杭州亚运会技术保障工作的切实需要,制定指导性和操作性强的改革措施,做好浙江省裁判员管理改革工作,省体育局体育竞赛处牵头,起草了《浙江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实施细则》。

(二)主要依据:

《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1号),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三)制定过程:

2019年3月,省体育局进行内部机构调整,成立体育竞赛处,履行全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职能。4月28至30日体育竞赛处牵头在杭州成功举办全省首次裁判员管理干部(裁委会)培训班。全省各省级协会主席或秘书长,裁委会主任,未成立裁委会协会推荐的省内最高级别裁判和省局各竞技体育赛事承办执行单位负责人共92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就《实施细则》的出台安排了专题研讨座谈,充分听取各协会及裁委会和省竞赛承办执行单位意见建议。总局竞体司分管全国裁判员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就全国裁判员管理工作的历史概况、当前总局对全国裁判员管理工作评估分析、下一步全国裁判员管理工作思路与要求进行授课讲解。在对我省《实施细则》的拟制提出了指导意见。

在省内各级各类赛事、裁判员培训班期间广泛调研、听取多方意见建议和对长三角省市裁判员管理工作深入交流的基础上,11月19日至22日,省体育局在嘉兴桐乡举办2019年度浙江省竞赛管理干部培训班。参加本次培训的有来自省局系统的竞赛管理干部和全省11个市体育局分管局长、分管赛事的处室领导和竞赛管理干部,以及省级体育项目协会竞赛分管领导和相关体育赛事运营公司负责人共计120余人。培训班将《实施细则》初稿作为培训研讨材料下发,开展了分组研讨座谈,再次充分听取各级各方面意见建议。

12月份前后,分别征求听取省足球协会、省篮球协会、省武术协会、省举重协会等协会裁判员委员会主要专家、负责人意见建议。12月6日至7日,体育竞赛处赴金华结合省青少年跆拳道冠军赛组织全体裁判员座谈,全面听取对《实施细则》修订稿的意见建议。

2020年5月,再次修订后,发省体育局机关各处室征求意见,并对相关意见建议予以采纳与回复。

2020年8月14日到24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省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征集到意见建议3条,并完成修改后报局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审查意见修订后,10月26日,《实施细则(送审稿)》正式提交省体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文件于2020年10月27日印发,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明确了各级裁判员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在运动项目协会的职能,对我省裁判员的注册、资格认证、培训、执裁、考核等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作为全省的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文件,贯彻和落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紧密围绕着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注册管理、选派工作等方面,为打造年轻化、专业化、国际化的裁判员队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实施细则》中涉及裁判员管理职责、裁判员委员会、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裁判员注册管理、裁判员选派及管理、裁判员权利和义务、裁判员考核奖励和处罚相关条例,紧密对接相关上行办法,深刻把握做好体育竞赛裁判员队伍建设、管理的主旨,加强对体育竞赛裁判员资格认证、培训等工作的监管更加与时俱进、符合改革要求,对推动本省裁判员队伍的科学化管理具有重大意义。

三、主要特色和创新内容

1.管理体制改革,体现政府职能的转变。

裁判员的具体管理者由原来的体育主管部门转变为各级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主管部门主要进行监督管理,协会裁判员委员会建设充分听取竞技体育部门的建议意见。这一工作职能的转变,将有利于协会实体化运作,有利于协会职能归位。《实施细则》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放权后的制度管理、流程管理,以及各级裁判员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公开化建设工作。

2.规范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实施细则》对各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且规定不得收取费用;规范了向上级推荐培训、选派推荐工作流程;公开了参加各级裁判员晋升培训的标准,使得办法更加规范、严谨。

3.紧跟时代步伐,建立信息数据库。

《实施细则》提出全省建立裁判员注册信息库,公布裁判员姓名、年龄、技术等级、注册申报单位、执裁工作考评意见等相关信息。结合省体育局数字体育的工作部署,在运用大数据技术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裁判员网络管理系统,打造基于裁判员数据、裁判员交流的体育信息平台,实现裁判员信息资源共享。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裁判员素质。

杭州亚运会即将举行,为进一步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的体育强省,体现“重要窗口”建设成果,我省将积极引入更多高水平的国际品牌赛事,这将对我省裁判员队伍提出更高的要求,以适应新时期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实施细则》中明确了裁判员考核规定,要求各级单项协会、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本单位注册的裁判员进行工作考核。对裁判员的考核提出了硬性要求,督促裁判员不断学习,将有力提高裁判员队伍整体素质,以满足各级各类赛事需求。


政策原文链接: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下发《浙江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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