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体育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的规定,省体育局对2022年11月1日之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2.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浙江省体育局
2023年4月6日
政策解读:关于《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